第二篇 建筑声学ARCHITECTURAL ACOUSTICS声学原理噪 声吸声材料与建筑隔声室内音质设计第五章 声学原理本章提要: 物体围绕平衡位置所作的往复运动称为机械振动,单位时间内往返运动的次数称为频率,其单位为赫兹Hz,频率在20-20,000HZ之间的振动称为声振动,其传播过程能引起人的听觉,形成声波,也称声音或声。 理解声音的物理本质及其效果; 学会运用声学及其测量的基本术语; 了解声音的传播和改变过程; 理解声音对于人类听觉的影响; 了解声音损耗的原因和机理。5.1 声音的产生与描述5.1.1 声音的产生 任何物体发生振动时均会迫使周围的媒质发生相应振动,使该振动在媒质中由近及远地传播,产生波动。 没有扰动的空气振源被压缩的区域被稀薄的区域在声波中不同的空气压强 这种声振动在媒质(空气)中的传播称为声波,也称声音; 产生声振动的物体称为声源。 产生声波必备的两个条件:A. 要有能产生声振动的物体;B. 要有能传播声振动的载体(媒质)。 根据传播媒质的不同,声音可分为: A. 空气声:通过空气传播的声音。 B. 固体声:通过固体(如地板、钢铁等)传播的声音。5.1.2 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