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仁乡 2018 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安排为切实做好各类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重大动物疫病发生,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现将我乡 2018 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安排如下:1、免疫病种及目标秋季集中免疫期间在全乡范围内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小反刍兽疫、牛羊布鲁氏菌病、猪乙型脑炎等 6种重大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应免密度要达到 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 70%以上。犬只包虫病的驱虫工作要达到 100%;狂犬病城市饲养犬免疫密度达到 70%以上,农村饲养犬免疫密度达 30%以上。此外结合实际情况,做好新城疫、炭疽、牛羊梭菌、羊痘等疫病的免疫工作。二、
2、工作部署秋防前,高仁乡组织召开由乡村队干部、动物防疫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养殖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动物防疫工作会,对集中免疫工作进行精心安排部署,确保免疫质量,真正做到“政府部门 保密度、 业务部门保质量” 。三、集中免疫2018 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从 8 月 25 日开始至 9 月 25 日结束。 1.免疫方式。规模养殖场由驻场兽医按照农业部常见动物疫病免疫推荐方案(试行)进行程序化免疫;散养户由包村干部、乡站人员、动物防疫合作社及村防疫员、队干部组成的防疫小组按照“分片包干、整村推进” 的方式免疫,并填写免疫档案。2.操作规定。防疫合作社从乡站领取当日所需疫苗后,严格按照保存条件保存疫苗。
3、在免疫过程中,一定用冷藏箱加放冰块保存疫苗,对当日使用的疫苗,要做到现用现配,当日开封(配制)未用完的疫苗次日不得使用,对免疫部位严格消毒,由于今年疫苗按照计划供给,必须严格按照疫苗说明书的免疫剂量要求操作。即牛羊 O 型-A 型口蹄疫疫苗牛注射 1 毫升、羊注射 0.5 毫升,猪 O 型合成肽疫苗注射 1 毫升、羊小反刍兽疫疫苗注射 1 头份、禽流感疫苗鸡注射 0.5毫升,猪瘟疫苗注射 1 头份的剂量要求实施免疫接种,做到一畜一针头,免疫注射后佩戴免疫耳标,动物防疫专业合作社对疫苗瓶回收,集中处理,并做好登记。对确定的固定监测点,按照固定监测点免疫程序进行免疫,做到一畜一针头,免疫注射后佩戴
4、免疫耳标,绝对不允许只戴标不免疫的现象发生。3.建立免疫档案。认真填写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信息登记册和动物免疫登记册。要求字迹工整,填写内容准确无误、数据逻辑关系严密、应填项目内容无缺漏。4.消毒。动物防疫员在到养殖户开展免疫的同时,要指导对圈舍、院落等进行彻底消毒灭源;免疫前做好注射器具和个人消毒,如针头、注射器、全身喷洒消毒液、脚踩踏消毒垫等,以避免免疫过程中因人为因素导致动物疾病传播和蔓延。5.排查疫情。到养殖户家先进行疫情询查,询问畜主畜禽近日的饮食、饮水、妊娠等生理现象是否正常,进入圈舍后,先对畜禽群体进行临床观察,发现异常,不得进行免疫注射,后期可进行补免。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情要及时
5、上报,并按程序果断处置。6.督导检查。集中免疫期间,党政办公室、畜牧站抽调专业人员进行督导,帮助解决免疫过程中的问题。集中免疫结束后,由乡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办抽调人员入户检查秋防免疫密度、采样监测免疫质量,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四、犬只包虫病的防控工作依据关于做好 2017 年平罗县畜间包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平动疾控字 201722 号)文件精神和具体工作要求,做好犬只的登记管理、驱虫、犬粪处理、驱虫效果监测和评价等包虫病防控工作。1.犬的登记管理:各村以队为单位对家犬进行登记、建立犬驱虫登记卡,并以队为单位对无主犬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户主姓名、犬的性别、犬牌号、年龄、毛色、给药日期等
6、。2.犬的驱虫方法:采用吡喹酮对所有犬进行药物驱虫。每犬每月 1 次,每次片。将药物包被在犬能够吞食的饵料中(如馒头、肉),给犬喂食,确认犬吞服后填写犬驱虫登记记录表、汇总表,每月定期驱虫 1 次。同时开展犬驱虫效果监测与评价工作,确认传播阻断后方可停止服药。3.犬粪处理:对驱虫后 3-5 天内的犬粪进行无害化处理(深埋或焚烧),防止犬粪中的棘球绦虫卵污染环境。五、狂犬病免疫因近几年,我国部分地区连续出现因狂犬病患犬咬伤人畜,导致人畜死亡的事件,近期,我县城区也出现流浪狗咬人事件,社会上造成一定的恐慌。秋防期间必须严格依照2018 狂犬病免疫注射实施方案及狂犬病免疫技术操作规程要求,对春季没有
7、免疫狂犬病的犬类、新增加的犬类开展补免。并建立狂犬病防控档案,准确登记饲养数量、记录免疫注射情况。 6、人员防护在免疫过程中,各动物防疫人员一定要高度重视个人自身防护。一是在免疫工作前要按照免疫工作要求,穿好防疫服装、戴上防护口罩和手套;二是在免疫布病疫苗过程中,不但要穿好防护服、戴上口罩和手套,还必须要戴上防护眼镜;三是在免疫过程中,不准吸烟和吃东西;四是在免疫结束后,对全身进行消毒。畜牧站要对免疫人员落实自身防护措施进行监督,对不按照要求进行免疫的动物防疫人员,在考核时要酌情扣分,对在免疫布病疫苗过程中,不按照要求落实自身防护措施的动物防疫人员,动物防疫合作社要停止其工作。并取消其动物防疫员资格。七、免疫信息报告在秋季集中免疫期间,实行免疫进度“日报告” 和疫情“零 报 告” 制度,各村每日上午 9:30 前上 报昨天的免疫进度、异常情况及过敏引起的流产、死亡畜情况以电话方式报畜牧站,畜牧站经汇总后及时向县级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