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西区第二医院医保培训医保科医保科20192019年年11月月1717日日1414种骗保行为种骗保行为 国家医保局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骗保行为,涉及所有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以及参保人,一定要重视! 近日,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当前加强医保协议管理确保基金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医保经办机构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的协议管理,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通知明确以下三类群体,只要涉及骗保行为,无论是机构还是个人,都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第一, 定点医药机构发生欺诈骗保等违约行为的,一律解除服务协议,被解除服务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3年内不得申请医保定点; 第二, 对查实具有骗取医保基金等违规行为的医师,给予停止1-5年医保结算资格的处理; 第三, 对具有骗取医保基金或倒卖药品等违规行为的参保人,可给予暂停医保直接结算等处理。哪些行为属于骗保?在这里,有必要和大家强调,下列14 种行为都属于骗保行为。 1. 允许或诱导非参保个人以参保人名义住院的。 2. 将应当由参保个人自付、自费的医疗费用申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3. 挂床住院或将可门诊治疗的参保个人收治住院的。4. 采用为参保个人重复挂号、重复或者无指征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