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辉村股份合作经济社财务监督小组选举办法一、根据选举有关法律法 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 办法。二、本次选举采用无候 选人选举方式产生财务监督小组成员。在镇股份合作经济社(以下简称“ 股份社” )换届选举工作领导 小组的指导下,由股份社换届选举工作小组主持召开股东代表会议投票选举产生财务监督小组成员。三、本次选举产 生财务监督小组成员 10 名。股份社理事会成员与财务监督小组成员不得交叉任职,财务监督小组成员之间实行回避制度,不得有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四、为提高管理效能,减 轻股民 负担,本届财务监督小组成员的选举,与第五届居民委员会的村 财务监督小组成员的选举日期、方法相同,由当选择的具有股东资格的村财务监督小组成员全交叉任职。五、财务监督小 组的小组长由财务监督小组成员推选产生。六、选举结果根据本 办法确定是否有效,由股份社 换届选举工作小组当场宣布选举结果,并于当日或次日张榜公布。七、本选举办法由 镇股份社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股份社换届选举工作小组制定,由股份社 换届选举工作小组组织实施。如遇本办法未作规定的问题,由股份社 换 届选举工作小组报告镇股份社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处理。八、本选举办法于 2014 年 7 月 22 日经股东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