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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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永 福 县公 安 局 文 件永公发201737 号关于印发永福县公安局 2017 年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各所、队、室:现将永福县公安局 2017 年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附:永福县公安局 2017 年宣传工作方案永福县公安局2017年7月19日永 福 县 公 安 局 办 公 室 2017 年 7 月 20 日 印 发永福县公安局 2017 年宣传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强力推进我局公安宣传工作,及时反映我局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成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执法环境,不断提升永福公安形象。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及县委、政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局实际,

2、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公安工作大局,强化正面、主流、典型宣传的社会效果;着力加强涉警舆情引导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舆情危机化解和引导机制;积极推动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把和谐警民关系的生动实践,直接转化为安全感和满意度的提升;适应时代要求、跟上形势发展,准确把握新媒体发展规律、现代传播规律和公安工作规律,强化互联网思维和一体化发展理念,努力掌握新技术、用好新媒体,不断整合资源力量,着力提升公安新闻舆论和文化宣传工作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二、组织领导为确保我局公安宣传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永福县公安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永福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树生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所队室主要领导为成

3、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指挥中心,分管局领导周智兼任办公室主任,指挥中心主任郑雷明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所队室分管宣传领导为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宣传文化工作的发展规划,审定全局公安新闻宣传规章制度、公安文化发展纲要、公安宣传文化年度工作要点及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全局各单位开展大型宣传文化活动,负责宣传报道统计、上报、兑现稿件信息采集费等各项日常工作。各所队室要严格按照围绕大局、服务中心、严明纪律、统一口径的要求,切实加强公安宣传工作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协同合作,不断提高队伍的战斗力。三、工作措施(一)强化公安正面宣传和主题宣传。(二)着力加强公安典型宣传报道。

4、大力宣传报道公安队伍中一批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先进典型,弘扬公安精神和永福公安民警的浩然正气,树立人民警察良好的新形象。(三)利用新媒体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创新宣传手段,利用“ 平安永福 ”微信公众号新媒体推 动 公安宣传工作,不断加强县内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四)提高涉警舆情新闻危机现场处置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公安厅和市公安局关于处置突发敏感案(事件)舆论引导工作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涉警舆情新闻危机现场处置的培训和演练,切实提高处置的能力与水平。(五)建机制借外力处置涉警舆情。加强与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沟通,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联络和协作机制。发生涉警舆情时,能

5、善借外力及时处置涉警舆情。(六)整合资源力量优化宣传架构。以适应新形势下公安宣传工作发展建设为目标,进一步整合公安宣传资源和力量,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公安宣传队伍。(七)建立公安宣传工作激励机制。对工作成绩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以及优秀公安新闻稿件作者进行表扬奖励,激励斗志,推动工作。四、工作任务(一)传统媒体。1.完成广西日报头版上稿任务 1 条。2.完成广西电视台广西新闻栏目上稿任务 1 条。3.完成人民日报、 人民公安报、 法制日报,中央电视台综合和新闻频道上稿任务 3 条。4.完成桂林日报、 桂林晚报政法专版任务 20 条。5.完成桂林电视台上稿任务 20 条。6.完

6、成桂林电台上稿任务 10 条。7.永福电视台上稿任务 24 条。8.今日永福上稿任务 24 条(篇)。9.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局指挥中心负责制作 4 块宣传全局内容板报在县城人员密集地方展出;各派出所负责制作 1 块宣传本所内容板在辖区人员密集地方展出。10、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指挥中心负责制作 1 部专题宣传片,在县电视台、福寿广场大屏幕以及“ 平安永福” 上循环播放。11.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指挥中心负责印制 5000 份宣传小册子,分发到各所队室,由各所队室民警发给群众。12.配合市局做好四个“十佳” 宣传推选 活动及各项典型培树活动,在传统媒体或公安新媒体上开展警察故事主题系列宣传活动(传统媒体发

7、警察故事系列报道 1 篇以上,公安新媒体发 3 篇以上,并有 1 篇被“平安桂林” 转载)13.指挥中心配合政工室做好先进典型培树的宣传工作。(二)新媒体。1.“平安桂林” 微信上稿任 务 50 条。2.“平安永福” 2017 年粉 丝要达到 10 万。 阅读量达 1 万的 2 条、阅读量达 6000 的 6 条。3.今日头条刊登转载 15 条。以上是市局宣传科、县政法委、县公安局党委下达的全部宣传任务,如未完成按比例扣绩效分。五、工作要求(一)根据县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宣传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我局绩效考评方案要求,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收集各类动态宣传信息、先进事迹、好人好事、成功经验

8、、典型案例等材料,组织精干力量撰写通讯报道稿件或第一时间向局指挥中心报告,并经指挥中心及分管局领导审核后,向各级党报党刊及电视、电台、网站等新闻媒体投稿进行宣传。(二)各所队室也要制定相应宣传报道方案(方案中要明确领导小组,由所队室一把手负总责,落实一名上报宣传信息的信息员;有激励机制;有任务分解落实),并将方案上报指挥中心备案。为完成宣传报道工作任务,县局下达给各单位相应的宣传信息任务(见附件:永福县公安局 2017 年各所队室稿件任务分配表)纳入县局绩效考评。(三)实行“谁投稿, 谁负责收集上报” 的原 则,要求各单位或个人每月底将所用稿件复印并列表报指挥中心,注明标题、刊发处、日期、版面

9、、作者姓名,有视频资料或可靠证明的一并提供。指挥中心负责每月对全局新闻报导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认真审核后,每季度按统计情况凭复印件经请示分管局领导审核同意后支付信息采集费。(四)对报道公安题材的材料,各单位主要领导必须严格把关,凡涉及侦破手段、大案要案等内容的宣传材料必须经县局主要领导审核批准方可报道,其余题材宣传报道材料需经分管宣传报道的局领导签字审核同意,否则刊登的稿件产生的后果和影响自负。对上报内网或对外的信息材料,各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宣传的领导须严把审核关,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及时、无差错,原则上各单位分管宣传的领导为上报宣传信息材料的审核人,否则应注明具体的审核人。(五)凡是采访公安

10、题材内容的外来新闻工作者,必须是持有公安部门发给的“ 公安新闻采访证 ”的政法记者,同时还需经分管宣传的局领导或局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采访和报道。(六)各撰稿人员必须要规范公安新闻用词、用语,对正在侦查的案件一般不作报道,确需报道的不得过细描述作案手段经过。(七)对各单位完成宣传报道任务的考评工作,按照2017 年指挥中心考评派出所和局属单位工作绩效考评细则中宣传工作的考评要求进行记分。(八)指挥中心每季度进行通报一次,未按时完成宣传报道任务又不主动与指挥中心沟通的,单位主要领导须向分管宣传的局领导或局主要领导说明情况。(九)本方案解释权归永福县公安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永福县公安局二 O 一七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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