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快递公司培训资料续集(共48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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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报关基础知识普通快件的报关(1) 快件的报关和查验,应当在运营人所在地的海关办公时间和专门监管场所内进行。如需在海关办公时间以外、或专门监管场所以外进行,需事先商得海关同意,并向海关无偿提供必需的办公场所及必备的设施。(2) 进境的快件,应当在运输工具申报入境后24小时内,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出境的快件,应当在运输工具离境前4小时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3) 运营人经营进出境快件业务,应当承担下列义务:及时向海关呈交快件通关所需的单证、资料,并如实申报所承运的快件。通知收、发件人,缴纳或代理收、发件人缴纳快件的进出口税款,并按规定对进出境快件交纳监管手续费等。除经海关准许的情况外,应当将监管时限内的快件,存放于专门设立的海关监管仓库内,并妥善保管。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将监管时限内的快件,进行装卸、开拆、重换包装、提取、派送、发运或进行其他作业。“监管时限” 是指,进境快件自运输工具向海关申报起,至办结海关手续为止的时间;出境快件自向海关申报起,至运输工具离境为止的时间。海关查验快件前,运营人应当对快件进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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