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疗机构行政事项办事指南二一八年九月2目 录一、办事指南1.1.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审批办事指南1.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办事指南1.3.放射诊疗许可证办事指南1.4.医疗机构校验服务办事指南1.5.医师注册服务办事指南1.6.护士注册服务办事指南1.7 中医诊所备案办事指南二、办事指引2.1.办事流程图2.2.网上办理操作指引3、申请表格3.1.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3.2.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3.3.医疗机构申请注销登记注册书3.4.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表3.5.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3.6.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变更申请书3
2、.7.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3.8.放射诊疗许可证校验申请表3.9.放射诊疗许可变更申请表33.10.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申请表3.11.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表3.12.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3.13.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3.14.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申请审核表3.15.医师执业证书遗失补办申请审核表3.16.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3.17.广东省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3.18.广东省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3.19.广东省护士注销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3.20.广东省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办申请审核表3.21.中医诊所备案信息表3.22.医疗机构申报
3、停业、歇业申请书3.23.医疗机构申请换证登记注册书3.24.医疗机构申请注销登记注册书1.1 医 疗 机 构 执 业 登 记 审 批 办事指南1.1.1 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在黄埔区开展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的单位或个人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审批。1.1.2 事项名称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审批。1.1.3 审批依据4(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149 号);(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 35 号);(四)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8 号);(五)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
4、发200835 号)。1.1.4 审批事项(一)审批机构名称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二)审批内容黄埔区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审批,包括注册、变更、停业(歇业)、延续(换证)、注销。(三)法律效力获得黄埔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审批的,可以在本区从事医疗执业活动。(四)审批对象需要在本区从事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的单位或个人。1.1.5 审批条件(一)准予批准的条件: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审批,应当符合下列条件:51、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2、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的布局要求;3、有符合有关规定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并符合规定的资金、仪器设
5、备、卫生技术人员以及通讯、供电、上下水道等必要设施;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7、审批申请提交的资料和程序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二)不予批准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并不符合前述准予批准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不予执业登记:1、不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2、不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的布局要求;3、医疗机构用房不能满足诊疗服务功能;4、通讯、供电、上下水道等公共设施不能满足医疗机构正常运转;5、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不符合要求;6、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不合格;7、医疗机构或者业务科室名称不符合要求;68、不符合诊疗科
6、目或业务科室设置要求;9、其他不符合应具备条件的情形。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 35 号)。1.1.6 审批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经审核,符合条件即予审批。1.1.7 申请材料(一)申请材料形式要求1、申请材料需按 A4 规格纸张复印或打印,按照以下“申请材料目录”的顺序及横向复印件“右上左下”的要求排列,并用文件夹装订;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标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提供原件核对;3、申请材料应逐页加盖公章(或由申请人签名)及日期。1.1.8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序号 提交申请材料名称 性 质 要求1 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原 件 完整填写,
7、包括签名、公章、日期。2该医疗机构的法人资格证件(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 件 核验医疗机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3 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复印件 用途需标明为医疗用房4 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复印件医疗机构建筑面积、布局等符合医疗机构设计规范,并且,平面图需标明尺寸比例。75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复印件医疗机构应提供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及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6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 复印件 A4 纸,双面复印,加盖公章7医疗机构业务科室名称及对应的拟聘人员名单、执业资格证件信息、职称等情况一览表核
8、验证件原件医疗机构聘用卫技人员一览表需本人签名。8 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书原件、核验身份证原件非申请人本人办理的需提供。备注:医疗机构现场验收前要求通过消防和环保部门的验收。1.1.9 变更登记序号 提交申请材料名称 性质 要求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 件完整填写,包括签名、公章、日期写明变更具体事项。2拟增设科室人员名单、执业资格证件信息、职称等情况一览表原 件 医疗机构聘用卫技人员一览表需本人签名。3拟增加诊疗科目需提交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拟增科室各项规章制度、其中增设医疗美容科需提交医疗美容科设置情况说明(含床位、科目、人员、设备、科室平面
9、图等)、医疗美容项目申报表原件及复印件医疗机构建筑面积、布局等符合医疗机构设计规范,并且,平面图需标明尺寸比例。4变更床位需提交目前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总人数(医生护士数),各科室原核定床位及拟增设后的床位及医务人员分布一览表原 件 加盖公章5实际地址不变,仅变更地址名、门牌号需提交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地址名称变更”的文件复印件 加盖公章6 变更地址需提交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医疗机构用房产 复印件 医疗机构建筑面积、布局等符合医疗机构设计规范,并8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且,平面图需标明尺寸比例。7变更法人或负责人需提交法人或负责人任职文书、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表原 件8增加健康体检需提交健康体
10、检执业申报表、体检场所平面图、仪器设备名录、健康体检项目目录、健康体检医务人员执业证书、资格证书健康体检执业申报表原件,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9 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书原件、核验身份证原件非申请人本人办理的需提供。1.1.10 停业/歇业序号 提交申请材料名称 性 质 要 求1 医疗机构停业(歇业)申请书 原 件 完整填写,包括签名、公章、日期。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正副本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 加盖公章3 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书原件、核验身份证原件非申请人本人办理的需提供。1.1.11 延续/换证序号 提交申请材料名称 性质 要求1 医疗机构申请换证登记注册书 原
11、 件 完整填写,包括签名、公章、日期写明变更具体事项。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正副本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 加盖公章3 医疗机构聘用卫技人员一览表 复印件 医疗机构聘用卫技人员一览表需本人签名。4 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证书、资格证书、职称 复印件 (1)证件、证书复印件按照以下顺序排列:执业证书、资格证书、9证书(无此证者不需提供)复印件职称证书(无此证者不需提供)。(2)申请登记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和卫生站的需提供所有卫生技术人员有关证书,其它只需提供法人、主要负责人及各科室负责人的有关证书等。5 医疗机构许可期内执业总结 原 件医疗机构业务开展情况,包括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12、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经营管理等情况,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业地点、诊疗科目、床位、执业人员等执业登记项目及变更情况,发生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及重大医疗安全事件的报告及处理情况。6 房屋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 复印件 医疗机构使用的医疗用房应有房屋产权证明。7 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复印件建筑设计平面图显示的医疗机构建筑面积、布局等符合医疗机构设计规范,并且,平面图需标明尺寸比例。8设置医学影像科的需提交放射许可批准文件复印件(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可不提交)复印件 加盖公章9 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书原件、核验身份证原件非申请人本人办理的需提供。1.1.12 注销序号 提交申请材料
13、名称 性质 要求1 医疗机构申请注销登记注册书 原 件 完整填写,包括签名、公章、日期;写明注销事由。2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原 件3 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核验身份 证原件4 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委托书原非申请人本人办理的需提供。10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 35 号)。1.1.13 办理期限法定办理期限 30 个工作日;承诺期限 20 个工作日(规定期限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10 个工作日;依法需要根据鉴定、专家评审结论作出卫生行政许可决定的,书面告知申请人组织专家评审的所需期限,鉴定、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卫生行政许可期限内;公示时间不计算在卫生行政许可期限内)。1.1.14 收费无。1.1.15 申请窗口、时间(一)办理窗口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B区综合受理窗7、8、9号窗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三号凯通楼三楼B区综合受理窗7、8、9号窗;有效身份证 件、核验身份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