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与建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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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第十一章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与建议11.1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1.1.1 项目基本情况四川望锦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位于成都双流九江,距成都双流国际机场 10km,成都绕城高速 1km。公司前身是创建于 1984 年的成都市望锦机器厂,四川望锦成立于 2003 年 5 月,主要从事汽车转向拉杆,连接杆,前悬控制臂等汽车球铰类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通过长期以来的市场调研,公司认为随着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汽车及零部件行业将迎来一个新的快速增长,汽车及零部件行业必将走向合并、整合形成规模效应才能生存和发展。2015 年,四川望锦公司为拓展市场,成立了成都望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

2、望锦公司) 。成都望锦公司拟投资 7800 万元人民币,选址大邑县沙渠工业区建厂,建设“新建汽车底盘技术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一期) ”。该项目将新征土地 72 亩,新建生产厂房,购置全新生产线设备及配套公辅设施,形成年生产 OBJ 外拉杆球销总成 260 万件/年,IBJ 内拉杆球销总成260 万件/年,摆臂 180 万件/年,连接杆 250 万件/ 年的生产规模。该项目经大邑县发展和改革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大发改投资函201581 号)准予备案。2017 年 11 月,大邑县环境保护局以“大环建【 2017】142 号” 对新建汽车底盘技术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3、。2016 年 6 月,公司拟投资 2500 万元,在成都望锦公司现厂区内建设汽车底盘技术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二期) ,该项目由大邑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立项备案,备案号为“川投资备2018-510129-36-03-269427JXQB-0120 号) ”。2016 年 6 月,公司拟投资 2500 万元,在成都望锦公司现厂区内建设年产500 万套橡塑密封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不新增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及要求,该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2016 年 8 月,四川望锦机械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省环科院科技有

4、限责任公司承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11-211.1.2 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1、与产业政策指导目录(2013 年本)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配套汽车制造的橡塑密封制品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9 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 年本)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建设项目。该项目经大邑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通知书(大经信技改备案 201669 号)准予备案。2、与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符合性分析国发改委令第 8 号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第八章“零部件及相关产业” 中对汽车零部件企业的相关要求如下:第三十一条:“ 促使有比较优势

5、的零部件企业形成专业化、大批量生产和模块化供货能力。对能为多个独立的汽车整车生产企业配套和进入国际汽车零部件采购体系的零部件生产企业,国家在技术引进、技术改造、融资以及兼并重组等方面予以优先扶持。”第三十二条:“ 根据汽车行业发展规划要求,冶金、石化化工、机械、电子、轻工、纺织、建材等汽车工业相关领域的生产企业应注重在金属材料、机械设备、工装模具、汽车电子、橡胶、工程塑料、纺织品、玻璃、车用油品等方面,提高产品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与汽车工业同步发展。 ”本项目均符合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中对汽车零部件企业的相关要求。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11.1.3 项目与相关规划的符合性分析1、项目与园

6、区规划和规划环评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于成都望锦公司现厂区内,不新增地,位于大邑县沙渠建材产业园内(成都市环保局以成环建评【2017】199 号出具了大邑县沙渠建材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见附件) ,用地规划性质为工业用地。大邑县沙渠建材产业园规划范围西起东岳大道,东至滨河路,北起益民路,南至欣业大道,规划面积 6km2。规划主导产业为新型建材、机械制造、新能源产11-3业,同时发展相关配套产业。本项目为配套汽车制造的橡塑密封制品项目,选址于成都望锦公司现厂区内,不新征地,为现公司生产的 OBJ 外拉杆球销、IBJ 内拉杆球销、摆臂及连接杆等产品配套零部件生产,不属于园区鼓励类,

7、不属于园区负面清单禁止入内企业,属允许发展类。项目符合大邑县沙渠建材产业园规划规划及规划环评的相关要求。2、 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规划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符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关于印发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四川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2015-2017 年)等大气污染防治等相关规划和政策。另外,本项目为橡胶制品行业,我国、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文件中均未对橡胶制品行业水性涂料使用比例作出要求。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说明,本项目采用溶剂型涂料,主要可使产品更加耐磨,硬度、丰满度、抗化学性更佳,以满足客户需求。且本项目粘合剂使用量较少,采

8、用了严格的收集、处理措施。符合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规划和政策。3、项目与橡胶工厂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符合性分析橡胶工厂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GB50469-2016)对橡胶工厂环境保护设计进行了相关规定,本项目符合橡胶工厂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GB50469-2016)对橡胶工厂环境保护设计的规定。11.1.4 选址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1.1.4.1 空气环境质量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指标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 10、PM 2.5常规因子均未超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 )中二级标准。TVOC、甲苯特征污染物未超标,满足所参考的室内空气质量标 准(GB/T18883-2

9、002)中的标准;非甲烷总烃满足河北省地方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 11-4非甲烷总烃限值 (DB13/ 1577-2012) ;CS 2、二甲苯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TJ36-79)标准。11-511.1.4.2 地表水环境质量二氧化硫、二氧化氮、TSP、PM 10、PM 2.5 常规因子均未超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TVOC、甲苯、二甲苯非甲烷特征污染物未超标,满足所参考的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18883-2002 )中的标准、河北省地方标准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 (DB13/ 1577-2012)等要求。11.1.4.2 地表水环境质量

10、根据监测结果可知,西河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类标准限值,羊头堰水质除总磷、氨氮外,其余指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 类水域标准要求。11.1.4.3 地下水环境质量本次地下水现状监测的评价结果表示:监测期间,各项特征监测因子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1993)类标准的要求,各指标单因子指数均小于 1,表明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整体良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中类标准要求,水质情况较好。11.1.4.4 声环境质量项目厂区周围及敏感点各测点噪声昼夜监测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

11、008)3 类标准限制。评价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11.1.5 环保措施及达标排放(1)废气治理措施项目粉尘治理措施:本项目大料均 在密室(大料配料间)内采用自动配料、自动称量、自动打包,再自行从密室运送至密炼机附近,由人工投至密炼机内炼胶。在密室内,人工将大料解包卸入到压送罐中,再通过压力泵将大料送至储料罐。大料的解包投料口装置设置有集气罩及布袋除尘系统,以便将投料口飞扬的粉尘及时收集回用。11-6将大料通过解包投料口卸入压送罐,在压送罐内加压使大料流态化,料气混合物经气力输送装置送到储料罐。储料罐顶部自带有风机及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料气混合物在储料罐和脉冲袋式除尘器构成的空间内进行分离,大

12、料落入储料罐,气体经袋式除尘器净化后外排。储料罐内的大料通过自动调节阀经过计量器,流进盛料桶内的透明塑料袋中进行称量、打包,再由自动轨道车通过密室的物料小口将已经称好打包的大料运送至密炼机附近的大料放置区。计料器同样配有风机和脉冲袋式除尘器,在称量的过程中产生的料气混合物都经过风机和脉冲袋式除尘器进行分离,大料则进入到塑料袋中打包,气体经袋式除尘器净化后外排。小料为人工称量、配料,称量、配料处设置有集气罩及布袋除尘系统。密炼机进料口设置有半封闭式集气罩,从密炼机进料口漂浮出来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净化后外排。密炼机为密闭设备,仅在卸料时有低浓度有机废气及少量粉尘同胶料排出,项目在出料口安装集气罩局

13、部抽风,废气收集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除尘。由于开炼时在胶料中加入粉状硫化剂,会产生少量粉尘, 本项目在开炼机上方设置集气罩进行局部抽风,废气收集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除尘。本项目产尘处均设置有集气罩,可有效收集粉尘,布袋除尘效率可达 99%以上,可有效控制粉尘排放,尾气经 28m 排气筒有组织达标排放,除尘后粉尘浓度低于 12mg/Nm3,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 )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有机废气治理措施:项目炼胶工序、硫化工序、注塑工序及涂胶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 光催化氧化+ 活性炭吸附 ”装置处理。由于炼胶工序废气经除尘后可能还带有少量粉

14、尘,所以在废气进入紫外线辐射装置前先经过水喷淋装置除去粉尘,对后续装置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 “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 ”装置对有机废气的净化效率大于 90%。本项目有机废气经“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且废气经过“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臭气浓度将明显消减,不会对区域产生明显的异味影响,项目废气经治理后均可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 5 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表2 的二级标准要求、 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DB51/ 11-723772017)表 3 要求。根 据 本 项 目橡

15、塑车间 VOCS、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甲苯、二甲苯的无组织排放量计算确 定 以 项 目 橡塑车间边 界 外 100m 划 定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2)废水治理措施地表水项目建成后,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冷却水循环排污水,排放量仅 2.08m3/d。项目废水经厂内污水设施预处理后,近期排入沙渠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中一级 A 标准后,排入西河;远期排入沙渠园区规划污水处理厂处理,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和总磷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类指标,总氮执行四川省岷、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51/2311-

16、2016)中表 1 限值,其余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最终排至羊头堰。地下水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需用水,因此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项目主要废水来源为生活污水、循环排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送自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在正常生产状况下,废水全部得到有效处理,经分析,现有地下水污染防渗措施总体上满足本环评提出的环保要求,且本次环评要求项目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其中,重点防渗区包括项目橡塑车间涂胶室内、废水预处理设施、危废库及事故废水池等;一般防渗区包括橡塑车间硫化、炼化工区和原料库房;另外,项目厂区除绿化带外,地面全部硬化。项目在采取以上措施

17、后能有效的防治“跑、冒、滴、漏 ”等泄露事故的发生,故在正常工况下,项目的运营期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在非正常工况下,可能发生事故泄露的设施为危废暂存间,二在发生泄漏事故的状况下,因污染物通过包气带进入潜水含水层的迁移时间相对较长,且项目所在地含水层透水性差,非正常工况 状态下泄露的污染物在进入地下水之前,有较充分的时间采取应急措施,将事故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分析认为,项目采取了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渗措施,项目建设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3)噪声治理措施11-8噪声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优化总图布置,合理布局,并对高噪声源有针对性地采取降噪、隔声、消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实现厂界达标

18、,可保证项目噪声影响满足相关要求。4)固废处置措施本项目生产车间、食堂均有固体废物产生,生活垃圾送城市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理;生产固废具体可分为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危险固废废活性炭等 将委托具备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及运输,一般固废废 边 角 料 、 次 品 均 为 可 利 用 资源 , 外 卖 再 生 胶 厂 或 胶 粉 厂 。针对项目各类固废的特点和性质,项目固废采取了如下的综合处置措施:一般固废废边角料、次品外卖再生胶厂或胶粉厂回收利用,各种废包装材料,如编织袋、纸袋等外售综合利用。针对危废,依托现厂内已设置的危废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防风、防

19、雨、防晒,并设有通风设施,用于贮存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危废暂存间划分分类贮存区,暂存在库内的危废按类别采用桶装等方式贮存,禁止混装,乘装危废的桶等包装上贴有符合标准的标签。危废实施危废转移联单制度。 项目生活垃圾经环卫部门收集后,定期送大邑县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厂进行处理。综上分析,本项目危险固废只占固体废物中的小部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采取了规范的堆存和分类贮存措施,最终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同样,项目其它固废按要求也能得到相应处置。11.1.6 总量控制建议结 合 项 目 污染物排放特征,项目所涉及的总 量 控 制 污 染 物 有 废 水 中COD

20、、 NH3-N, 废 气 中 VOCS、 非 甲 烷 总 烃 、 甲 苯 、 二 甲 苯 、 烟 粉 尘 , 共 7 项 。 其中 COD、 NH3-N 是 国 家 要 求 控 制 的 总 量 控 制 污 染 物 , VOCS、 非 甲 烷 总 烃 、 甲 苯 、二 甲 苯 、 烟 粉 尘 是 作 为 特 征 污 染 物 而 提 出 控 制 要 求 的 。表 11-1 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 单位:t/a污染物类别 污染物名称 环评计算值 总量指标建议值废 气 烟粉尘 0.001345 0.00134511-9VOCS 0.1604 0.1604非甲烷总烃 0.0021 0.0021甲苯 0.00

21、81 0.0081二甲苯 0.021 0.021COD 0.16 0.16废水(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NH3-N 0.012 0.012COD 0.031 0.031近期 NH3-N 0.0031 0.0031COD 0.019 0.019废水(污水处理厂排放口) 远期 NH3-N 0.0009 0.0009备注:近期废水排入沙渠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远期废水排入沙渠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由上 表 可 见 , 本 项 目 大 气 污 染 物 、 水 污 染 物 均 需 新 增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大气污染物:烟(粉) 尘:0.001345t/a,甲苯:0.0081t/a 二甲苯:

22、 0.021t/a,非甲烷总烃 :0.0021t/a;VOC S:0.1604t/a ;水污染物:近期:CODcr 0.031t/a ,NH 3-N0.0031t/ a; 远期:CODcr 0.019t/a,NH 3-N 0.0009t/ a;11.1.7 清洁生产本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及设备,采用清洁动力能源,所选用生产工艺和设备具有国内先进水平,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最大限度的减少废弃物排放,使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实现资源输入减量化、使废物再生资源化,实现了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共赢发展。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清洁生产要求。11.1.8 环境影响评价1)大气环境影响经预测,

23、项目生产正常排放不会造成区域及各关心点大气环境质量超标,不会因项目建设而造成区域大气环境功能的改变。项目外排废气对区域各环境关心点造成影响的几率非常小,且贡献值浓度非常低,对沙渠镇等关心点大气环境影响不明显。按照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的 计 算 , 本 环 评 确 定 以 项 目 橡塑车间边 界 外 100m 划 定 卫 生防 护 距 离 。根据现场踏勘,本 环 评 以 项 目 橡塑车间边 界 外 100m 划 定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内,主要包络有北面厂界外紧邻在建的兴巨港玻璃公司(建材企业)的生产车间、东11-10面厂界紧邻在建的华力康医疗器材公司(机加工企业)的生产车间,不涉及搬

24、迁住户、学校及其它的食品、医药等生产企业。根据外环境关系分析,项 目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内均不涉及搬迁住户、学校及其它的食品、医药等生产企业。同时,评价要求:在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今后不得迁入人群居住、生活服务设施、学校、医院,以及其他食品、医药等企业。预测结果表明,CS 2 小时最大落地浓度以及各敏感点浓度预测值均远小于质量标准(0.04mg/m 3) ,据其无组织排放量计算卫生防护距离为 50m,而根据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国家环境保护恶臭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40 种恶臭物质嗅域值测定中 CS2 嗅域值为 0.17ppm,日本参考值为 0.21ppm,根据其分子量换算成质量浓度为 0

25、.570.71 mg/m3,远小于其质量标准,卫生防护距离内及各敏感点的人群均闻不到异味。环评也调研了四川省境内的 3 家橡塑生产企业(具体见“8.2.3”小节) ,并且其中一家企业(位于成都双流九江的四川望锦机械有限公司)进行了厂界的无组织恶臭污染源监测,根据调研、类比,则本项目异味基本不出车间,不会对附近居民造成异味影响。综上,只要建设单位在生产上加强管理,落实污染物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恶臭物质不会对厂界以及周边环境造成影响。2)地表水环境影响项目建成后,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冷却水循环排污水,排放量仅 2.08m3/d。项目废水经厂内污水设施预处理后,近期排入沙渠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达城镇污

26、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中一级 A 标准后,排入西河;远期排入沙渠园区规划污水处理厂处理,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和总磷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类指标,总氮执行四川省岷、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51/2311-2016)中表 1 限值,其余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最终排至羊头堰。沙渠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 0.15 万 m3/d,目前实际处理量为650800m3/d,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外排废水情况见表 2-25。从表中可见,外排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均能够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三级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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