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解读与实务2016-07-03摘自阅347转9分享:2016年7月1日,国资委、财政部联合颁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32号),首次从定义、产权转让、交易统一进行了规范,与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相比,办法就国有资产交易方式、增资扩股与资产转让作出了明确的规定:1明确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包括企业产权转让、增资及资产转让办法第3条规定,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包括:(1)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转让其对企业各种形式出资所形成权益的行为(以下称企业产权转让);(2)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增加资本的行为(以下称企业增资),政府以增加资本金方式对国家出资企业的投入除外;(3)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的重大资产转让行为(以下称企业资产转让)。2明确增资及资产转让应当进场交易办法第2条规定,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同时,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