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计划措施一、工作目标按照“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的方针,我校将建立和完善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长效机制,使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在收费、教育教学管理、入队入团、评优奖励、学籍管理、升学考试、招生录取和困难补助等方面与学校其他学生一视同仁,努力保证每个孩子享受公平教育的权利。二、入学对象6周岁以上,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学区招生范围内务工的农民子女。三、入学办法 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持户籍所在地户籍证明和身份证、在流入地的暂住证、外来人员就业证、经现居住地计生部门查验的由原籍办理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及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等材料,向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凡符合条件的,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四、保障措施1、建立入学通知制度。为方便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入学,每学期开学前半个月,在我校校门和学区范围内,张贴入学通知书。2、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学校完善教学管理办法,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针对这部分学生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