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务合作协议甲方:洛阳市科学技术局 乙方:北京智海王潮会议展览有限公司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办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放合作北京推介会洛阳专题活动达成如下协议: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放合作北京推介会洛阳专题活动目标 一、甲方委托乙方对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放合作北京推介会洛阳专题活动进行住宿、会场搭建、印刷及现场管理等服务。二、活动地址:北京五环大酒店三活动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5 日6 日四、乙方提供的服务项目乙方进场准备时限自 2017 年 4 月 5 日至 2017 年 4 月 6 日完成准备;乙方完成准备后,甲方应当及时验收,若对相关质量及数量有异议,应当即
2、提出;双方经核对活动方案及相关设计图纸后,如确有问题,乙方应该立即整改;如对活动效果产生不良影响,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及损失,甲方有权按方案清单扣除相应费用。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本次推广费用预算共计贰拾捌万叁仟柒佰元整(人民币 283700 元)。除了经过甲方书面确认的可增加的费用外,本合同价款总额不因任何事由上浮,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价格上涨等因素。该价款含人工费、场地费、印刷费、税金等一切乙方为了履行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所产生的费用。2、甲方在项目结束后 30 个工作日内将本次会议款项一次性付清给乙方。付款前,乙方应提前提供等额发票,如因乙方提供发票时间延迟则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3、;3、活动执行过程中,如确有需要额外增加列支,乙方需向甲方出具书面说明,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列入最终费用结算。临时增加项目确认人:本次会议甲方的有效签单人为:陈宏。所有会议费用及临时增加费用由有效签单人签字确认有效,甲方将按照有效签单人的签字项目支付乙方相应款项。4、在活动执行完毕后,乙方需于 2 个工作日内提供活动结算清单,甲方于 5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制作确认清单,甲方按照确认清单支付。5、支付方式:转账六、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保证拥有签订并履行本合同的必要资格资质。2、甲方根据本次活动实施的实际需要确定委托乙方提供活动承办服务的项目、范围、内容及标准,并于活动方案中加以明确。3、甲方有
4、权监控、指令乙方及工作人员活动执行;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如甲方要求增减项目的,应书面通知乙方。双方确认的增减项目,乙方应积极配合执行,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七、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保证具有签订并履行本合同的必要资格资质,有能力承担本合同活动。2、乙方负责本合同项下所涉第三方协调工作。3、 乙方保证按约定的时间、质量完成全部准备工作,包括场地搭建、场地布置、所有物料道具准备、人员到岗等;执行活动方案,向甲方提供活动承办服务,并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采取措施维护甲方的利益;活动结束后,按照甲方处理善后事宜。4 、甲方于本次活动准备期间或活动当天,可视情况需要对
5、相关活动方案进行调整,乙方应积极予以配合。5 、乙方负责各类活动包装、宣传品的设计、制作及发布,前述设计内容均需全部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制作和发布。6、推广活动现场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以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八、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在合同正式履行之前要求终止合同的,应当提前告知对方,协商解决。否则应当支付合同相对方合同价款总额 10%作为违约金。2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及甲、乙双方确定的活动方案,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本次活动的承办组织工作,或未能按约定提供场地、物料、道具并严重影响甲方活动效果,除不可抗力原因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价款,并且支付本合同价款总额的 2
6、0%给甲方作为违约金。3、 若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支付乙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4、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价款总额 30%作为违约金。5、 如果本合同所明确约定的违约金和乙方的其他责任仍然无法弥补甲方因乙方违约行为遭受的全部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为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甲方:洛阳市科学技术局 乙方:北京智海王潮会议展览有限公司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市政府大楼 地址:北京朝阳区静安东里汉美国门大厦 2001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0379-63926668 电话:010-64168959 传真: 传真: 签署: 年 月 日 签署: 年 月 日银行账户:北京智海王潮会议展览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永丰路支行帐 号:1105 0110 0710 0000 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