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DMDT-4.4-2106-4135化妆品检验试验合同甲方:乙方: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和甲方就检验检测服务合作事宜达成协议如下1 合作内容A).乙方受甲方委托进行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工作检品名称: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许可检验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许可检验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其它 B).乙方在约定的周期内向甲方提供以下技术资料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检测报告检验结果函件其他C).甲方根据送检的样品量和检验合作事项支付服务费给乙方。2. 双方责权A).甲方应提供足够的测试信息,包括样品包装、数量、贮存条件等,必要时须提供检测标准和方法要求
2、等(见检验申请表) 。B).乙方应确保检测结果及技术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甲方如对乙方的检测结果及技术数据有异议,应在十五日内向乙方提出,双方共同协商解决。C).乙方出具的检测报告及技术资料仅对来样负责。3 服务期限3.1 时间为 个工作日:二 /年 / 月 / 日至二 /年/ 月/ 日(具体见外网化妆品检测时限表) ;3.2 如需遇不可抗力因素或不可预见技术难度等原因影响需要延期,需经过双方协调并提交书面凭证予以确定延期时间。4. 费用及支付方式A). 甲方根据乙方的技术服务支付服务费用给乙方,合同总费用为:人民币 元整(¥ 0,000 元) 。其中费用构成如下:1) 理化检测费用: 人民币
3、 元整(¥ 0,000 元)2) 毒理药理试验费用: 人民币 元整(¥ 0,000 元)3) 微生物、无菌等检测费用: 人民币 元整(¥ 0,000 元)4) 其它项目: 人民币 元整(¥ 0,000 元)B). 支付方式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开户银行: 收款单位: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 帐号: 汇款用途:XXX 品种协议费1)甲方一次性以电汇或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经费,乙方向甲方提供支付凭证。2)甲方分 两 个阶段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a)签定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费用的 60,即 元整(¥0 ,000 元) 。b)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并通过甲方验收后,甲方在
4、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 元整(¥0 ,000 元) 。5. 保密条款A).乙方应保护甲方的商业机密,不得进行有可能使乙方收到经济损害的行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检测结果。B). 甲乙方应在没有双方同意的前提下不得将本协议的任何内容透露给第三方。6.合同变更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1)遇不可抗逆的外部影响;2)遭遇较大的技术障碍;3)其他:4)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6. 其它条款1)任何情况一方提出终止合作关系,应至少提前 15 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确认后方可终止协议。2)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a)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b)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3).本协议共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乙方(盖章): 甲方(盖章):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