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17 年天津市地方外经贸发展资金埃及苏伊士经贸合作区事项专项审核报告 CAC 津专字20170698 号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我们接受委托,对“2017 年地方外经贸发展资金埃及苏伊士经贸合作区事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我们的审核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3101号-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 、 天津市商务委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2017 年地方外经贸发展资金埃及苏伊士经贸合作区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津商务国际2017 6 号)等相关文件进行的。在审核过程中,我们结合实际情况对申报资料实施了包括检查、复核、分析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一、 审核范围及基本情况本次审核的
2、天津市“2017 年地方外经贸发展资金埃及苏伊士经贸合作区事项”申报资料,共涉及申报企业 1 家。二、 资料申报企业及其管理层的责任申报企业及其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2017 年地方外经贸发展资金埃及苏伊士经贸合作区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津商务国际 2017 6 号)的规定申报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完整、合法。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申报资料是否符合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 2017 年地方外经贸发展资金埃及苏伊士经贸合作区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津商务国际2017 6 号)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
3、务准则 3101 号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四、 审核意见我们审核了天津市 “2017 年地方外经贸发展资金埃及苏伊士经贸合作区事项”申报资料并编制了相关的审核明细表,审核明细表所列示的下列事项符合天津2市商务委员会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 2017 年地方外经贸发展资金埃及苏伊士经贸合作区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津商务国际 2017 6 号)等文件的规定。(一)埃及泰达投资公司对苏伊士经贸合作区建设和发展支出2016 年区内厂房、办公场所和公共服务配套用房构建和租赁费为 3,299,800 元人民币,其中中非泰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比例为 75%,按投资比例计算
4、的实际支出为 2,474,850 元人民币。 (二)埃及泰达特区开发公司对苏伊士经贸合作区建设和发展支出1、2016 年区内土地购建或租赁费为 14,293,269 元人民币。2、2016 年区内土地平整,水、电、气、道路、通讯、热力和消防等基础设施建设费为 77,855,255 元人民币。3、2016 年区内厂房、办公场所和公共服务配套用房构建和租赁费为 97,536 元人民币。埃及泰达特区开发公司 2016 年对苏伊士经贸合作区建设和发展支出合计为92,246,060 元人民币,其中中非泰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比例为 93.75%,按投资比例计算的实际支出为 86,480,681 元人民币。综合(一) (二)两项,中非泰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埃及泰达投资公司和埃及泰达特区开发公司对苏伊士经贸合作区的实际支出合计为 88,955,531 元人民币。后附:2017 年地方外经贸发展资金埃及苏伊士经贸合作区事项审核明细表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 天津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年 5 月 16 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