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柳州市商务委员会落实整改审计报告及审计决定中所反映问题完成情况的自评报告我委认真落实柳州市商务委员会 2016 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报告 (柳审经贸报201738 号)及审计决定书(柳审经贸决20177 号)中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按照整改要求,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一、我委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审计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予以采纳并及时整改补救,没有造成重大损失浪费和影响恶劣;在审计整改过程中不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二、我委在按时执行审计决定时,对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纳整改,在新的处理账务中不存在屡审屡犯。三、我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意见,提出了相应的具体整改要
2、求和意见,责成财务及相关科室认真分析问题原因,积极落实整改,现就整改的相关问题汇报如下:1、上年结余未纳入下年度部门预算我委在每年的 9 月开始编制下一年度的部门预算,上年的结转结余资金是在下一年度年初才有准确的金额,因此不能在编制预算时将上年结转结余资金纳入预算编制,这是个全市性的问题。2、报告中提出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存在 “部分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审计报告中提到“市商务委组织实施的商贸扶持项目专项,2016年财政预算安排 4300 万元,项目实际支出 1286.98 万元,完成进度229.93%”的问题。我委根据提出的问题做了如下整改措施:(1)各个业务科室加快获批项目的组织实施
3、及验收拨付工作;(2)配合重点科做好因各种原因取消项目的收集整理工作,对取消项目及时与财政局对接,调整资金使用内容或收回资金统筹调剂;(3)制定了制定财务管理办法,规范我委实施项目的报账流程和时间要求。截止至 2017 年 12 月由我委负责拨付的 2016 年商贸扶持资金共完成拨付 18,029,236.90 元,其中: 2016 年第一批商贸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拨付了 3,014,300 元,完成未拨付款项的 92%;2016 年第二批外贸扶持专项资金拨付了 2,201,913 元,第二批商贸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拨付了 13,883,023.90 元,两项合计 16,084,936.90 元,
4、完成第二批未拨付资金的 87%。第一批尚余 8%未拨付的原因是:(1)柳州市民卡运营服务有限公司的“柳州市智慧农贸市场”项目申报第一批扶持资金时获批 150万元,但由于该项目的实际投资额未能达到申报时的投资额,故按照实际投资额的的比例 126.83 万元给予拨付,尚余 23.17 万元未拨付。第二批尚余 13%未拨付的原因是:(1)柳州东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柳州国际会展中心二期建设”项目 100 万元,业主单位已进入付款阶段,待有关票据收齐方能递交验收报告,加之该项目为自治区服务业百项重点工程配套资金,鉴于该公司付款需要走程序,公司也递交延期验收报告,我委已批复延期至 2017 年 12 月
5、验收。2017年 12 我委已与财政对该项目进行验收,待业主单位补充完善资料后3拨款。 (2)柳州螺蛳粉协会的“柳州螺蛳粉地理标志商标申报”20万元,该项目已申报到国家工商总局,总局已受理,待批复。 (3)柳州市科正职业培训学校的“电子商务人才培训项目”24 万元,拨付了 16 万元,由于培训人数未达标准,故尚余 8 万元未拨付。 (4)广西川湖农业有限公司的“广西农家乐商城电商创业项目”2 万元,由于该项目存在假合同假发票,故不拨付;柳州市乐意美超市有限公司的“乐意美电子商务项目”2 万元,由于该项目业主单位未能提供项目相关支出票据,自愿放弃项目扶持。我单位建议撤销该项目。 (6)柳江县科技
6、工贸和信息化局的“柳江县农村电子商务体系建设项目”50 万元及三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的“三江县农村电子商务体系建设项目”50 万元,两项项目资金合计 100 万元。由于以上项目尚未完成项目建设,故未拨付款。已责成相关业务科室要求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建设工作。第一、二批商贸服务业扶持资金撤消的项目有 5 万元,具体项目是:(1)广西川湖农业有限公司的“电子商务创业创新”项目 2 万元,由于业主单位提供虚假合同、虚假发票,故撤消该项目;(2)柳州市乐意美超市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创业创新”项目 2 万元,由于业主单位未能提供项目相关支出票据,自愿放弃项目扶持,故撤消该项目;(3)柳州市爱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
7、“螺蛳粉品牌工程”项目 1 万元,由于业主单位迟迟不提供相关验收材料,故撤消该项目。3、报告中提出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存在 “个别部门项目预算编制不合理”的问题报告指出市商务委“万村千乡”市场建设和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4项目在 2015 年已实施完结,2016 年仍继续编制预算安排 350,000 元,造成项目资金沉淀的问题。我委针对上述问题已对接财政,请财政收回 2016 年下拨的万村千乡市场建设和电子商务进农村 35 万经费,统筹或调剂使用;我单位在 2017 年以后的预算中去掉该项目。2017 年 9 月 30 日下财政已下文(柳财预2017590 号)收回该笔资金。4、报告中提出财务管理
8、方面存在“部分支出未及时取得相关发票”的问题报告指出,经审计抽查发现,截止 2016 年末,市商务委有6,327,522.65 元支出未取得相关发票。其中在“经费支出/第六届东盟汽车工程机械零部件博览会”中列支专项宣传费、服务费等共计6,240,000 元,其中 9 月支付柳州同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宣传费100,000 元;11 月支付中国汽车工业国际合作有限公司 3000000 元,支付柳州市柳锡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2300000 元,支付柳州日报社宣传费 100000 元,支付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冠名费 100000 元;12 月支付柳州市龙城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 元,至今未取得相关
9、发票。另外,市商务委及下属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市商务流通促进中心和市贸培训中心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共计 87522.65 元也未及时取得相关发票。单位财务监管存在缺失。我委针对上述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做了细致的分析,及时做了清理核对,认真组织涉及科室及时补齐相应的发票,并对已补齐的发票,及时归档整改完毕。5、报告中提到的“应缴未缴税费 223386.15 元”的问题5(1)针对该问题我委将市商务委及下属二层单位往来账反映应缴未缴个人所得税 154446.74 元已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缴纳至税局(税票号:桂地证 00352232) 。(2)口岸验货场待交税费 68939.4
10、1 元的问题:由于口岸验货场的租金收入纳入财政非税管理,地税的纳税系统内只存在个人所得税申报的税种,不再有其他的申报税种,无法进行纳税申报。再加之该待交税费涉及营业税,根据营改增的纳税精神,还需牵涉到国税。口岸验货场没有在国税登记注册过,没法申报,因此此项问题还在与税局进行协调待解决。6、报告中提到的“租金收入 60000 元未按规定及时上缴市财政”的问题由于柳州市屠宰管理处原为市商务委员会下属二层参公事业单位,该单位一直在柳州商厦(广场路 4 号)6 楼办公。2014 年 1 月成建制划归柳州市水产畜牧局,但仍旧使用我委的资产,未与我单位签定合同。由于该单位也是财政全额拨款,故已书面函关于征
11、求对市商贸培训中心租金收入未按规定上缴市财政问题处理意见的函 (柳商函2017106 号)的形式征求财政的意见,财政已于近期答复按非税形式上缴国库,相关手续我委正在办理中。7、关于在往来账务核算收入水平 630096.17 元,未能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财政财务收入问题的处理我委要据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提出的此项问题及时整改,并将所有挂在往来账核算的收入上报委领导,委领导批复及时调整账务处理。68、柳州口岸验货场“其他应付款/商贸培训中心”余额为500000 元,而市商贸培训中心无对口岸验货场应收款项的挂账问题我委已于 2017 年 1 月 1 日在市商贸培训中心将此笔资金账务处理。9、关于正版软件
12、采购和管理情况的问题我委已将采购的 3 套软件:2 套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 CSV2.0 版2200 元,1 套广西职称软件市属单位版3500 元报告委领导审核批准,进行了账务入理,计入无形资产。10、公务接待手续不完善的问题针对市商务委及二层单位公务接待中,有 21 次公务接待无单位来函;有 18 次审批手续不完善,我委已经陆续将相关手续补充完整。在 2017 年度的账务处理中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所有公务接待报账中一律须附有单位来函、接待申请、接待清单,相关手续缺一不可。11、占用事业经费开支应从工会经费列支的职工福利费的问题我委按照审计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 2017
13、 年支出的职工过节等工会慰问费分别从职工所在单位转账列支,所有费用不再单独从商贸培训中心列支。12、银行存款管理不规范,日常未对未达账项进行清理核实的问题。我委针对此项问题已将尚未核对的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存款对账单进行一一对账,核对工作正在进行当中,待核对清楚后进行账务处理。713、财政资金长期结转未使用,4243793.89 元资金结转超过两年以及往来账长期挂账未清理和往来账核算不规范的问题针对上述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委也在陆续整改中:(1)财政长期结转未使用资金的问题正在与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沟通协商,待协商好后进行相关的资金收回以及单位的账务处理。(2)由于往来账牵涉到历史遗留问题,须查清楚往来账的形成原因,核对清楚挂账金额后进行相应的整改;(3)往来账核算不规范的问题,由于此项工作涉及的时间跨度大,我委正陆续的对每个单位之间互相挂账的金额进行笔笔核对,待核对清楚后进行账务处理的整改。柳州市商务委员会2017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