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8 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管护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THXCG20180307 采 购 人:太和县清浅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时 间:2018 年 11 月1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2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第三章 开标、评标、定标13第四章 合同一般条款16第五章 项目工程要求22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说明22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27第八章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意见382第 1 章 投标邀请书2018 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管护项目投标邀请书2018 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管护项目已批准实施,贵单位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实施能力,现正式邀请贵公司参加本项目
2、投标。一、项目名称及内容1、项目编号: THXCG20180307 2、项目名称:2018 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管护项目3、项目单位:太和县清浅镇人民政府 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5、项目预算:610374.85 元6、标段(包别)划分:1 个标包,齐庄、梁庄至王各村道路管护。沥青路面厚 7 厘米,长 1306 米,宽 4.5 米。从南至北方位拆除重建处:612 米处长 50 米、宽 3.5 米;795 米处长 55 米、宽 3.5米;1085 米处长 45 米、宽 3.5 米;1291 米处长 10 米、宽 3.5 米;合计修补路面总面积 560 平方米,整条路损坏处修补完成后,整体拉铺沥
3、青路面 7 公分。详见工程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二、供应商资格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4、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4、)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三、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办法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8 年 11 月 6 日 8 时 至 2018 年 11 月 12 日 14 时2、谈判文件价格:谈判文件每标段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供应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在谈判现场交纳采购文件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3、报名方式:4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网站下载
5、谈判文件。 四、谈判时间及地点1、谈判时间: 2018 年 11 月 12 日 14 时2、谈判地点: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二 室五、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截止时间及地点1、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1 小时内。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谈判时间。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二 室(三角元汽车站对面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六:联系方法(一)项目单位:太和县清浅镇人民政府地址:太和县清浅镇联系人:张主任电话:13355581771(二)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亳州市经济开发区汇金广场 B 座 11 楼联系人:王工电话:15555820318
6、七、其它事项说明5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八、谈判保证金缴纳账账户一收款单位:太和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安徽太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20000528970710300003129账户二收款单位:太和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阜阳颍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和支行: 银行账号:20000528970710300020436 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 请潜在供应商仔细阅读下列内容1 项目名称:2018 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管护项目项目编号:THXCG20180307 2采 购 人:太和县清浅镇人民政府
7、地 址:太和县清浅镇联 系 人:张主任电 话:133555817713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亳州市经济开发区汇金广场 B 座 11 楼联 系 人:王工电 话:15555820318电子邮箱: 4 采购预算:610374.85 元人民币; 工程地点:太和县境内5 采购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天6谈判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8000元; 以上保证金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人在投标时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7接收投标保证金的账户:账户一开户名称:太和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安徽太和农村商业银行
8、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20000528970710300003129 账户二开户名称:太和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阜阳颍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和支行: 银行账号:20000528970710300020436 备注:(保证金有效判定以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中心账户清单为准 )联系人:刘会计,电话 0558-8661823。汇款时需备注:项目名称(名字可简写) 7询问(质疑)答复及澄清或修改: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网址:(http:/)该答复内容及澄清或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供
9、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质疑递交方式:书面形式(内容、格式、要求按参照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否则,不予受理。8 勘察现场:自行勘察 9 响应文件递交至: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二 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 年 11 月 12 日 14 时 00 分10 谈判时间:2018 年 11 月 12 日 14 时 00 分谈判地点: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二 室811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以下内容: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在 2018 年 11 月 12 日 14 时 00 分之前不得开启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 12 评审方法:有效低价法13 响应文件的
10、份数:正本胶装 1 份;副本胶装 4 份。14 供应商参加开标会应携带以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5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和金额:担保形式:银行支票或转账保函 担保金额: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5%。履约保证金额:中标金额 5%的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无息退还,逾期不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并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选择中标单位。户 名: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开户行:安徽太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 号:20000595288210300000180成交通知书发出 5 日之内,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将以上保证金现金转入采购人指定的账户,否
11、则,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6 工期:60日历天 17 工程质量:合格18 评标委员会构成:3 人及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19 推荐中标候选人数:按有序的排名为1-3名。20 投标报价上限 610374.85 元人民币; 竞谈报价大于投标报价上限的,否决其投标。921特别提示:(1)供应商的成交价即为合同价,后期价格不予变动。(2)具体工程量以实际施工量为准,据实结算。22温馨提示 1:(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业务由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负责办理,联系电话:0558-8611823;8611822);地址:太和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太
12、和县三角元长途汽车站斜对面。(2)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业务由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负责办理,联系电话:0558-8610198 地址:太和县人民中路徽商银行四楼(剑光城或县朴人商厦对面)23费用承担: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价为基础,按阜阳市阜政秘(2013)68 号文件和阜政发(2013)54 号文件收取。2、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费:以成交价为基准,按皖价服【2007】86 号文件收取。 以上费用不单独列出,投标人自行考虑。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以上费用。(含暂定价部分)24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取一轮报价为最终报价方式。251、项目涉及到使用农民工的,在领取中标通知书
13、前,中标单位须提供太和县劳动监察大队出具的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证明,具体金额由太和县劳动监察大队定。咨询电话:0558-86568102、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中标人中标后,按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接受管理。26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11) 181 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的通知(财购(2012) 142 号)有关规定:本项目对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3%的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产品投标声明函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本项目将对排名第一的中标侯选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产品品名及生产厂家,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如涉嫌造假,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监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