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度青海省公立医疗机构一般医用耗材增补挂网采购文件项目编号:QHSYPCGZX-2018-001项目名称:2018 年度青海省公立医疗机构一般医用耗材增补挂网采购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二一八年一月三十日2 / 34第一章2018年度青海省公立医疗机构一般医用耗材增补挂网采购邀请函根据青海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一般医用耗材增补目录挂网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青药采办20182 号),结合我省实际,现进行挂网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参加。一、挂网采购产品:见2018 年度青海省公立医疗机构一般医用耗材增补挂网采购目录。二、采购方式:具备相应条件的生产企业及一般医用耗材品种直接挂网
2、。医疗机构与生产企业进行的报价、议价、成交价等相关交易信息须在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交易系统中填报。各市(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发挥批量采购优势,探索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动,以市(州)为单位实行区域内所辖医院或医联体联合采购管理,保障供应。三、采购周期:按照2016 年度青海省公立医疗机构一般医用耗材挂网采购工作方案执行。遇相关政策调整按有关规定执行。四、采购文件获取办法:登录青海省药品和医用耗材3 / 34集中采购网(http:/223.220.250.135:8081)下载。五、报名时间:2018 年 1 月 30 日-3 月 1 日,每日上午 8:3012:00,
3、下午 14:3018:00 ,截止时间为 3 月 1日 18:00,节假日除外,报名时同时递交资质文件。六、报名地点: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 154 号(青海宾馆向北 150 米)。七、经办机构: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八、青海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作为本招标文件的补充及说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联系人:马老师 刘老师 李老师电 话:0971-6128835、6155508、6127201、6123295传 真:0971-8238253网 址:青海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http:/223.220.250.135:8081)投诉电话: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71-8247
4、847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纪委:0971-8244604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2018 年 1 月 30 日4 / 34第二章 投标须知一、总则(一)定义1、青海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是政府建立的非营利性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平台,为青海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活动提供技术支持。网址:(http:/223.220.250.135:8081)2、网上一般医用耗材采购:指采购人通过青海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进行采购并由挂网的企业(或挂网的企业委托的配送公司)进行配送的活动,方案中简称“网上采购”。3、采购人:指参加青海省一般医用耗材挂网采购活动的医疗机构。4、投标人:指参加
5、青海省一般医用耗材挂网采购活动的一般医用耗材生产企业。5、挂网企业:指在青海省一般医用耗材挂网采购活动中,通过企业资质审核最终形成供采购人选择的一般医用耗材生产企业。6、挂网一般医用耗材目录:指通过产品资质审核最终形成可供采购人选择的一般医用耗材目录。5 / 34(二)基本原则坚持以省为单位网上集中采购,按照“质量优先、价格合理、按需选择、公开透明”原则,结合我省医疗发展水平与临床实际,开展一般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建立价格监控体系,促进医疗机构降低一般医用耗材价格,减轻患者负担。 (三)实施范围全省县及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参加一
6、般医用耗材挂网采购。(四)采购主体医疗卫生机构为采购主体,省药品采购中心代表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挂网采购工作。(五)组织实施省 药 品 集 中 采 购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领 导 全 省 一般医用耗材挂网 采 购 工 作 , 省 药 品 集 中 采 购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负 责 组 织管 理 ,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纪委负 责 对 一 般 医 用 耗材 挂 网 采 购 过 程 进 行 监 督 , 省 药 品 采 购 中 心 具 体 实 施 。(六)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参加青海省一般医用耗材挂网采购的公立医疗机构、一般医用耗材生产或经营企业及其他各方当6 / 34事人。(
7、七)采购目录青海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一般医用耗材增补目录挂网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一般医用耗材增补目录。已取得 2016 年度青海省公立医疗机构一般医用耗材挂网资格的同规格、同企业的产品本次不再进行增补挂网。(八)公告方式一般医用耗材挂网采购的有关文件、通知和信息均通过青海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和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网站向社会发布。二、投标要求(一)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一般医用耗材生产企业直接投标。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一般医用耗材的商业公司、境外产品国内总代理可视同生产企业。一般医用耗材投标企业必须委托本企业的工作人员,持法人委托书在内的企业证明文件等材料办理相关挂网采
8、购手续。同 一 生 产 企 业 的 产 品 只 能 委 托 一 个 被 授 权 人 投 标 。 对于委托其他企业人员(或个人)办理采购相关手续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投标企业承担。7 / 341、一般医用耗材生产企业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企业产品的商业公司、境外产品国内总代理需提供代理协议书(清晰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信誉良好,一般医用耗材质量可靠。3、具有持续生产、履行合同和医用耗材保障供应能力。4、所有在一般医用耗材采购系统挂网的生产企业须保证一般医用耗材能够同时供应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
9、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直接配送的企业需提供具有相应的储存设施和物流设施及配送方案,委托我省有配送资格的企业进行配送,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6、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规定。(二)报 名 及 信 息 维 护1、 参加青海省一般医用耗材增补挂网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持法人授权书,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到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报名并申请领取网上操作用户名和初始密码。领取时间以公告为准。8 / 342、 投 标 人 通 过 用 户 名 、 密 码 登 陆 青 海 省 药 品 和 医 用 耗 材集 中 采 购 网 维 护 企 业 信 息 和 产 品 信 息 。(
10、三)投标材料的要求1、使用语言生产企业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及往来函电均使用中文(外文资料必须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文本并经公证部门公证)。2、投标材料(1)投标企业报名材料。详见企业报名册。(2)生产企业资料。详见企业主体册。(3)生产企业产品资料。详见生产企业产品资料册。(4)投标材料其他要求企业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准确、真实、合法;投标资料统一使用 A4 纸张,左侧胶装;企业的投标材料应逐页加盖公章(红章),投标专用章、业务章等均无效;企业必须按要求及规定格式提供文件材料;投标和投标材料必须由被授权人递交;9 / 34凡企业及产品资质证明材料(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
11、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等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库中不能查询或不相符的,需提供原件核查。(5)投标材料效期企业提交的各种文件材料均应在挂网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生效,生效期在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不予采纳。三、网上产品申报(一)网上操作用户名的领取参加我省一般医用耗材挂网采购的投标人持所需提供的文件材料到药品采购中心报名并领取网上操作用户名和初始密码。领取时间以公告为准。截止时间后,未报名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挂网采购。截止时间以公告为准。(二)投标材料审核澄清省药品采购中心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审核投标材料。对申报材料中不明确的内容,省药品采购中心有权要求投标人做必要的澄清
12、,投标人必须对有关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逾期未提供的,视为放弃投标。(三)信息确认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采购平台对企业及产10 / 34品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信息确认后不再修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人对其提供的各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在审核过程及采购周期内,若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不合法,取消其所有产品的投标、挂网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标人责任。四、挂网结果公示挂网结果通过青海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各方质疑及澄清。五、挂网结果公布投标人质疑处理结束后,公布挂网结果。医院执行挂网结果。六、采购及配送(一)一般医用耗材采购1、医院根据临床需求,通过省级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采购一般医用耗材,禁止网下采购。2、医院与挂网生产企业及其委托的配送企业及时签订供货合同,合同中须明确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价格、回款时间、履约方式、违约责任等。3、医院与挂网企业议定的成交价格,包含所有税费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