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果县坡造镇马鞍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荣联 普泰矿评字2018 第 046 号广西荣联普泰资产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二一八年十一月七日通讯地址:南宁市合作路 1 号昌泰东盟园 SOHO 公寓 1 号楼 1218 号 邮政编码 530029电话:(0771)5781491 传真:(0771) 5781491 平 果 县 坡 造 镇 马 鞍 山 建 筑 石 料 用 灰 岩 矿 采 矿 权 出 让 收 益 评 估 报 告 摘 要广西荣联普泰资产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1平果县坡造镇马鞍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摘 要荣联 普泰矿评字2018 第 046 号评估机构:广西荣联普
2、泰资产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委托人:平果县国土资源局。采矿权人:待出让后确定采矿权人。评估对象:平果县坡造镇马鞍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评估目的:平果县国土资源局拟出让“平果县坡造镇马鞍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根据国家 现行法律法规 及有关规定,需确定 该采矿权出让收益。本项目评估即是为实现上述目的而向评估委托人提供“平果县坡造 镇马鞍山建筑石料用灰岩 矿采 矿权” 出让收益参考意见。评估基准日:2018 年 8 月 23 日。评估方法:收入权益法。主要评估参数:截止至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8 月 23 日,矿区范围内保有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2253.84 万吨;评估利用
3、的资源储量为 2253.84 万吨;设计损失量为 575.22 万吨;采矿回采率为 95.00;可采储量 1594.69 万吨;生产规模 100.00 万吨/ 年,矿山服务年限 15.95 年;评估计算服务年限 10.00 年,动用可采储量 1000.00 万吨;产品方案为石灰岩片石、碎石、石粉(各产品比例为 45%、40%、15%);矿产品综合销售价格(坑口价,不含税)为 26.00 元/吨;正常年份年销售收入为平 果 县 坡 造 镇 马 鞍 山 建 筑 石 料 用 灰 岩 矿 采 矿 权 出 让 收 益 评 估 报 告 摘 要广西荣联普泰资产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22600.00 万元;折现
4、率为 8;采矿权权益系数为 4.50。评估结果:经评估人员尽职调查及对所收集资料进行分析,按照采矿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计算和验证,确定平果县坡造镇马鞍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评估计算年限为 10.00 年, 拟动用可采储量 1000.00 万吨)在 评 估 基 准 日 的 出 让 收 益评 估 价 值 为 人 民 币 786.26 万 元 ,大 写 人 民 币 柒 佰 捌 拾 陆 万 贰 仟 陆 佰 圆 整 。单位可采储量评估值 0.79 元/吨。评估有关事项声明:根据关于发布的公告(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公告 2017 年第 3 号),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评
5、估结果公开的,自公开之日起有效期一年;评估结果不公开的,自评估基准日起有效期一年。本评估报告只能由在业务约定书中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只能服务于评估报告中载明的评估目的;除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当事方另有规定或约定外,未征得矿业权评估机构同意,矿业权评估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重要提示:以上内容摘自平果县坡造镇马鞍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评估报告全文。平 果 县 坡 造 镇 马 鞍 山 建 筑 石 料 用 灰 岩 矿 采 矿 权 出 让 收 益 评 估 报 告 摘 要广西荣联普泰资产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3法定
6、代表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矿业权评估师(签字):矿业权评估师(签字):广西荣联普泰资产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二一八年十一月七日平 果 县 坡 造 镇 马 鞍 山 建 筑 石 料 用 灰 岩 矿 采 矿 权 出 让 收 益 评 估 报 告 目 录广西荣联普泰资产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1目 录一、正文1、评估机构 .12、评估委托人 .13、采矿权人 .14、评估目的 .25、评估对象和范围 .26、评估基准日 .37、评估依据 .38、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概况 .59、评估实施过程 .1410、评估方法 .1511、评估参数的确定 .1612、评估假设 .2413、评估结论 .2414、特别事
7、项说明 .2615、评估报告使用限制 .2716、评估报告日 .2717、评估机构和评估责任人 .27平 果 县 坡 造 镇 马 鞍 山 建 筑 石 料 用 灰 岩 矿 采 矿 权 出 让 收 益 评 估 报 告 目 录广西荣联普泰资产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2二、附表附表一、平果县坡造镇马鞍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评估价值估算表附表二、平果县坡造镇马鞍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评估储量估算表附表三、平果县坡造镇马鞍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评估销售收入估算表三、附件附件一、附件使用范围的声明附件二、广 西 荣 联 普 泰 资 产 房 地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及 矿 业 权 评 估 师 承 诺
8、 函附件三、采矿权评估委托书附件四、广 西 荣 联 普 泰 资 产 房 地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附件五、广 西 荣 联 普 泰 资 产 房 地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探 矿 权 采 矿 权 评 估 资 格 证 书附件六、矿业权评估师资格证书及自述材料附件七、广西金果子矿业有限公司 2018 年 9 月编写的广西平果县坡造镇马鞍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量简测报告、广西平果县坡造镇马鞍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量简测报告评审意见书(桂地四评字2018CJ-bs018 号)、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平国土资储证201817 号)附件八、广西金果子矿业有限公司
9、2018 年 10 月编写的平果县坡造镇马鞍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平果县坡造镇马鞍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书附件九、评估人员收集的其他资料。平 果 县 坡 造 镇 马 鞍 山 建 筑 石 料 用 灰 岩 矿 采 矿 权 出 让 收 益 评 估 报 告 正 文广西荣联普泰资产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1平果县坡造镇马鞍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荣联 普泰矿评字2018 第 046 号广西荣联普泰资产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受平果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根据国家矿业权出让转让和矿业权评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矿业权评估准则,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 则,按照必要的
10、评估程序对所委托评估的“平果 县坡造 镇马鞍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 进行了尽职调查、市场调查、 资料收集和评定估算工作,对其在 2018 年 8 月 23 日的价值作出了反映。现将采矿权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1、评估机构名称:广西荣联普泰资产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地址:南宁市合作路 1 号昌泰东盟园 SOHO 公寓 1 号楼 1218 号;法定代表人:董建会;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2008010 号;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3061702954B。2、评估委托人评估委托人:平果县国土资源局。3、采矿权人待出让后确定采矿权人。平 果 县 坡 造 镇 马 鞍
11、 山 建 筑 石 料 用 灰 岩 矿 采 矿 权 出 让 收 益 评 估 报 告 正 文广西荣联普泰资产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24、评估目的平果县国土资源局拟出让“平果县坡造镇马鞍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规 定,需确定 该采矿权出让收益。本项 目评估即是为实现上述目的而向评估委托人提供“平果县坡造镇马鞍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 收益参考意见。5、评估对象和范围5.1 评估对象本次评估对象为平果县坡造镇马鞍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5.2 评估范围评估范围为采矿权评估委托书所标定的范围。出让采矿权地理位置为平果县坡造镇,矿区面积为 0.0967 km,开采标高为
12、+412.50m +215.00m。本次 评估范围由以下 4 个拐点坐标圈定(见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1980 西安坐标系 2000 大地坐标系拐点编号X 坐标 Y 坐标 X 坐标 Y 坐标1 2592137.000 36467021.000 2592138.938 36467135.678 2 2592000.000 36467444.000 2592001.938 36467558.680 3 2591825.000 36467249.000 2591826.937 36467363.680 4 2591933.000 36466873.000 2591934.937 3
13、6466987.678 矿区面积:0.0967 km;开采标高:+412.50m+215.00m拟出让矿山名称:平果县坡造镇马鞍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100.00 万吨/年,平 果 县 坡 造 镇 马 鞍 山 建 筑 石 料 用 灰 岩 矿 采 矿 权 出 让 收 益 评 估 报 告 正 文广西荣联普泰资产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3广西金果子矿业有限公司 2018 年 9 月编写的广西平果县坡造镇马鞍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量简测报告储量估算范围与上述评估范围一致,矿区范围内保有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2253.84 万吨。本矿山属新设立矿
14、区,无矿业权交叉、重叠和纠纷问题。5.3 矿业权历史沿革该矿属拟设置的新立采矿权,无矿业权历史沿革。5.4 矿业权评估史该矿属拟设置的新立采矿权,无矿业权评估史。5.5 矿业权有偿处置情况该矿属拟设置的新立采矿权,该矿权未进行过矿业权有偿处置。6、评估基准日根据委托人委托,本评估项目评估基准日为 2018 年 8 月 23 日。本评估项目报告中的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符合矿业权评估有关评估基准日选取的要求。7、评估依据评估依据包括法律、法规、规范依据, 评估准则,依据济行为、权属、取价依据及所引用的专业报告等,具体如下:7.1、法律、法规、规范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
15、源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平 果 县 坡 造 镇 马 鞍 山 建 筑 石 料 用 灰 岩 矿 采 矿 权 出 让 收 益 评 估 报 告 正 文广西荣联普泰资产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4(4)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 1998 年第 241 号);(5)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国土资发2000309 号);(6)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0302号);(7)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4 号);(8)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办法(国土资发1999205 号);(9)矿产储量登记统计
16、管理办法(2004 年 3 月 1 日 国土资源部第 23 号令);(10)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4 号);(11)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 );(12)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 139082002);(13)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2008-02-28 财建200822 号) ;(14)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价款评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322 号);(15)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 号)。7.2、评估准则依据(1)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2008 年 9 月 1 日实行);(2)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二)(2010 年 9 月 15 日实行);(3)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