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学生荣誉评选方案 牡丹区第二十二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学生荣誉评选方案 (备) 一、指导思想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强化德育的表彰奖励机制,按照市、区教委通知的有关精神,制定本方案,开展“三好学生”、 “文明中学生”、“进步中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的评选工作。二、评选条件(一) “三好学生”评选条件1.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认真做到牡丹区第二十二中学一日常规的各项要求,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A”,关心国内外大事,在思想觉悟、道德品质、行为表现、心理素质等方面成为同学们的榜样,有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公德意识强,自觉遵纪守法;朝气蓬勃,乐于接受新知识、新事物,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是班集体和学校教育活动的骨干。2.学习目的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