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安庆市直学校残疾学生及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学生资助办法为保障残疾人接受良好的教育,增强其平等参与各项社会活动和实现就业的能力,使其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根据中共安庆市委办公室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残疾人家庭增收加快实现小康步伐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资助对象及条件 本办法所称的资助对象是指依法设立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残疾学生和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学生。残疾人家庭学生是指家庭中父母一方或双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的学生。资助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市在籍在校学生; (二)本人或父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
2、证 ;(三)持有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第二条 资助类型及标准 1、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残疾学生和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中职学校一、二年级在校残疾学生以及在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高中班和普通高中就读的残疾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及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学生和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子女,在享受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及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待遇的基础上,根据学生生源地,由市、县级财政给予生活补助,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每人每年共 500 元;中2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每人每年共 1000 元。、普通高中及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学生和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子女享受
3、学校校内资助政策。、省级财政按每人每年 1500 元、2500 元标准,分别对经济困难残疾大学生(含大专生) 、研究生给予生活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大学生资助,按照安徽省高等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办法(皖残联201276 号)执行,安庆市不再重复资助。大学生自身是残疾人且其父(或母)一方或双方也是残疾人的,只能享受一项资助。 第三条 资金来源 项目所需资金按现行供给渠道由省、市、县(市)区承担。第四条 申请材料 (一)申请资助由本人或监护人填写安庆市残疾学生及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学生资助年度申请审批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 (三)身份证; (四)户口簿; (五)最低生
4、活保障证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六)本人身份证开户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 第五条 办理程序 (一)申请及初审。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或残疾人家庭学生,5 月 30 日前向原户籍所在地区级残联提出申请,填写安庆市残疾学生及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学生资助年度申请审批表,并提交申请材料。区级残联及同级教育、财政共同负责初审。初审合格后,统一填写安庆市残疾学生及经济困难残疾人家3庭学生资助花名册,连同个人申请材料一式三份于 6 月 10 日前上报市残联(原件初审后当即退还,复印件由县级残联加盖公章后存档并上报)。 (二)复审及公示。市残联负责组织对区级残联所报材料进行复审汇总并填写安庆市直
5、学校残疾学生及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学生花名册,会同级教育、财政部门签署意见后,在一定范围公示 5 个工作日。 (三)支付方式。市级补助资金下达后,区级财政部门根据同级残联提供的复核名单一次性将各级资助款打入受助学生账户(本人账户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第六条 档案管理 个人申请及审核审批材料由区级残联负责保存。 第七条 工作要求 (一)各级残联、教育部门要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明确人员,加强责任,热情服务、严格把关、按时办理,公正透明、方便为民,并建立工作台帐和档案。 (二)财政部门要及时下拨资金并加强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三)各县(市、区)可根据当地实际,进一步制定本地相关助学措
6、施。 第八条 责任追究 (一)办理残疾人资助的有关工作人员发生滥用职权、渎职失职、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损公肥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二)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财政资金补助的,一经发现,立即将所骗取的资金予以追回,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条 本办法由市教体局、市残联、市财政局负责解释。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各县(市、区)参照执行。 附表一:安庆市直学校残疾学生及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学生资助申请审批表 附表二:安庆市直学校残疾学生及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学生资助花名册5附表一 安庆市直
7、学校残疾学生及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学生资助申请审批表填报单位 : 年 月 日申请人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残 疾 父 (或 母 )姓 名 与 申 请 人 关 系 联系电话残 疾 人 证 号低保证号照 片家庭地址 就读学校学年度 年 月至 年 月 补助金额 元就学类别 小学 初中 高中、中 职 专科、本科 研究生及以上银行卡信息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申请人填写申请理由 申请人 年 月 日所 在 学 校 审 核意 见负责人 签 章年 月 日 有关单位填写市 、县 (市 、区 )残 联 意 见教 育 意 见财 政 意 见负责人 签 章 年 月 日说明:1、 本表由申请学生或监护人填写。要求情况属实,字迹清楚工整,选择项在“”内打“”。2、本表审核权限按照文件要求填写盖章。63、申请标准:根据所接受的相应层次教育的资助标准填写。4、本表一式二份,由市、县级残联存档。 5、申请人父母双方均为残疾人的,只需填写一人信息。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