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日常巡查和监督检查作业指导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特种设备现场巡查处置行为,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及时消除隐患,制定本指导书。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宁波市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现场巡查时发现问题的处置。本规范所指的特种设备,仅是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并符合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相关规范、规程和规定的特种设备。第三条 工作依据: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2、关于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质检法2003206号)3、关于实施新修改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质检法2009192号)4、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此处引用错误,正确为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5、宁波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暂行规定(甬质发200965号)6、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试行)(国质检特函2007910号)7、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