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届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年)的决议”中提出“认真组织好规划纲要的实施”的要求,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在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汇报会上提出“要把规划成果变成政府的施政行为”和“落实责任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特组织制定了本实施方案。一、目的及意义珠江三角洲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地区,编制和实施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是我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符合珠江三角洲和全省发展的实际需要。通过实施珠三角环境保护规划,打破单一行政区域的限制,综合考虑区域环境容量与生态安全,有针对性地开展环境整治和生态建设,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促进环境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将为珠江三角洲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赢得空间,对该区域乃至全省经济社会实现全面、协调、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