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银海区加快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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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北海市银海区加快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加快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23号)精神,落 实北海市加快推 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北政办发2017 210号)要求,加快推 进我区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结合我区实际,拟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 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和协调推 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认真贯彻“以基 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把健

2、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按照北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全市卫生与健康大会总体部署,立足我区经济社会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实际,以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理顺双向转诊流程为重点,不断完善医疗集团组织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逐步建立完善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为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打下坚实的基础,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二)基本原则- 2 -1.坚持政府主导。落实政府规划、指导、协调、监管、宣传等职能。在北海市有关领导部门的主导下,立足于“及时解决人民健康的需要”的出发点,我区

3、一级医疗机构及时与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建立一般医联体模式。我区人民医院在按期完工并投入使用的同时,在政府统筹规划下,结合自愿原则,与相应的基层医疗机构联合组建医疗集团。2.坚持创新机制。坚持医疗、医保、医药“三医” 联动改革,创新机制,逐步破除行政区划、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壁垒和障碍,优化资源结构布局。3.坚持资源优化。利用上级医院优质资源集中的优势,通过技术帮扶、人才培养等手段,发挥对基层的技术辐射和带动作用。医疗集团实现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及利益共享和责任共担,逐步建立完善医疗机构间分工协作机制,使医疗集团成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4.坚持便民惠民。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

4、逐步实现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居民健康“守门人” 能力,促进医联体建设与预防、保健相衔接,方便群众就近就医,减轻疾病负担,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增加群众获得感。(三)工作目标2017年底,以区人民医院建设为契机,谋划区域内医疗共同体,集中全区医疗资源,整合优势力量,打造银海区医疗一体化模式,构建银海区医疗集团,以人民医院为中心,吸引“广西骨科医院”“广西肿瘤医院”“ 中医一附院” 的专科专家入驻我区,建设成“ 大综合小专- 3 -科” 模式的特色医疗 集团,吸纳华侨医院作为区域医疗集团的康复中心,吸纳银滩镇中心卫生院作并进一步建设成为区域医疗集团的肿瘤治疗中心,吸纳兴海社区卫生

5、服务中心作为中医特色医疗服务区,吸纳西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成区域典型的医养结合模式养老病区。2018年,确保人民医院正常开业,引进相关医疗服务人才,并落实医疗集团各个建设项目,逐步形成规模。到202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区域医疗集团。吸纳福成镇中心卫生院、平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边远乡镇医疗养老分支机构,全面实现区域一体化医疗服务。二、结合实际,构建多种形式医疗集团模式根据北海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际情况,充分考虑我区医疗机构地域分布、功能定位、服务能力、合作意愿和群众需求等因素,初步与北海市人民医院、北海市第二人民医院建成松散行医疗联合体。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加入我区医联体建设,合力助推

6、医疗集团形成规模。三、落实推进医疗集团建设的保障政策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医疗集团建设和发展、有利于医疗资源和医疗技术优化培育的政策措施,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促进分级诊疗。(一)完善投入政策。各级人民政府要落实政府医疗卫生投入责任,加快实施广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行动计划(20162020年)和北海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行动计划(2016- 4 -2020年),补齐医疗集团发展短板,提高区域内疑难重症诊疗能力、区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以及远程医疗协作水平;要统筹落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等补助资金,加大投入支持医疗集团内人员和技术优化配置及

7、远程医疗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区人民政府,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区医改办、卫生计生局(二)建立人员共享机制。医疗集团内人员可有序流动、双向交流,上级医院应派出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以常驻或者临时派驻的方式到下级医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管理和技术的帮扶。其中,三级公立医院派出常驻人员不少于5人,医生应以高级职称为主,护理人员以中级职称及以上为主;二级公立医院派出常驻人员不少于3人,医生应以中级职称及以上为主,护理人员以护师职称及以上为主;常驻人员在下级医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至少一年以上。上级医院派出的业务骨干应安排在下级医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领导班子任职或担任科室负责人,以便更有效地提升下级医院

8、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水平和临床技术水平。下级医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积极选派人员到上级医院交流培训。区域医疗集团在不改变人员编制隶属关系的情况下,统一用编招录、统一调配使用人员。医务人员在医疗集团内执业,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上级医院下派人员到下级医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经历按政策可视为到基层开展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经历。 牵头单位:区人民政府,卫生计生局;配合单位:区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三)建立适应医疗集团发展的利益共享机制。加快薪酬制度改- 5 -革,开展薪酬改革试点工作,按照国家“两个允许” 的要求,完善与医疗集团相适应的绩效工资政策,合理提高绩效工资水平。医疗

9、集团上下级医院要结合实际,充分协商,建立健全医疗集团利益共享机制。上级医院派驻下级医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人员,可按协议参与下级医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分配。上级医院可从下级医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业务收入(药品耗材除外)增量部分提取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上下级医院协商确定)的医疗集团管理费,用于下派人员补贴、双方人员培训等。医疗集团内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可参照县级医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进行分配。鼓励医疗集团内各医院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上对下派人员予以适当倾斜。 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区人民政府办,区发改局(医改办)、财政局、卫生计生

10、局(四)强化医疗集团内医疗资源共享。整合医疗集团内的医学影 像、检查检验、消毒供应、后勤服务等资源,向下级医疗机构开放;积极运用远程医疗推进“ 基层检查、上级诊断” 服务模式,鼓励医疗集团内成立医学影像中心、检验中心、病理中心。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第三方独立影像中心、检验中心、病理中心等机构,为医疗集团内各医疗机构提供一体化服务。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推进医疗机构间医学影像检查和临床检验结果互认。 牵头单位:区卫生计生局;配合单位:镇区人民政府、各医疗机构(五)进一步完善医保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间公开平等的谈判协商机制、 “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 的激励和风险

11、分担机制,在医保统筹区域内的区域医共体、城市- 6 -医疗集团探索开展总额预付管理试点。落实分级诊疗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制定出台远程医疗项目收费标准,支持远程医疗服务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区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局、物价局(排在第一位的部门负责统筹协调);配合单位:区人民政府办,区发改局(医改办)、卫生计生局(六)进一步强化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执行以市为单位或医疗集团为主体的统一联合议价采购方式,统一确定药品采购品种及采购价格。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自治区城乡居民医保药品报销目录中,按规定遴选非基本药物作为补充药品配备使用,满足常见病、慢性病等患者用药需求,适应专科、专病患者和康复期(恢复期)患者下

12、转需求。鼓励医疗集团内制剂调剂使用。可通过延伸处方、集中配送等形式加强基层和上级医院用药衔接,方便患者在基层就近就医取药。 牵头单位:区卫 生计生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医改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物价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七)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体系。加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建设,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和激励机制,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程。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为重点,在医疗集团内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计生特殊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以需求为导向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特色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牵头单位:区卫生计生局;配合单位:

13、区发改局(医改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物价局,各级人民政府(八)扎实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完善分级诊疗政策体系, 按- 7 -照患者自愿、分级诊治、安全便捷的原则,制定医疗集团内各成员单位间患者双向转诊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重点畅通向下转诊通道。上级医疗机构应将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及时转诊至下级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和康复。充分利用区域统一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平台,实现转入转出可追溯和动态监管,确保预约转诊优先诊疗。 牵头单位:区卫生计生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医改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四、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组建医疗

14、集团对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重大意义,把医疗集团建设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和增进人民健康福祉的有力举措。以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总负责人,分管领导具体抓,组织协调辖区内各类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医疗集团建设;要敢于打破行政区域、局部利益的壁垒,主动与上级医院对接协商构建医疗集团;要敢于打破“权 ”与“利”的壁 垒,给予医疗集团内上级医院对下级医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领导班子干部任用建议权、人员调配使用权 及 经营 权 ;要 协 调 相 关 职 能 部 门 加 强 合 作 ,建 立 和 完 善 推 进 医 疗 集 团 建 设的 人 事 使 用 、财 政 投 入 、医 保 调 控 、差 异 化

15、 收 费 等 政 策 措 施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责、加强指 导,及时出台医疗集团配套政策,以医疗集团建设为抓手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助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医疗集团建设的监督指导,明确医疗集团组织管理和分工协作制度,会同医改办牵头制定相关- 8 -技术文件。医改办要统筹协调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制定或落实各项政策,推动医疗集团健康有序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医保医疗服务监管,完善医保制度政策,制定分级诊疗差异化报销配套政策,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财政部门要按规定落实财政补助政策。

16、机构编制部门要积极探索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总额控制和备案制管理、区镇人员编制一体化管理的政策措施。价格主管部门要完善医药价格政策。科技部门要会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支持国家和自治区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促进医疗集团发展。(三)建立考核机制。全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改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医疗集团效果评价机制和绩效考核办法。将医疗资源优化配置、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作及服务能力提升、基层诊疗量占比及双向转诊比例、居民健康改善、履行医保服务协议、总额控制后医疗机构自主控费以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情况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人事任免、评优评先等重要依据,并与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晋升等挂钩。对

17、考核优秀的医疗集团可在落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等补助资金方面给予倾斜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可创新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医疗集团建设和发展。严格落实责任制和问责制,增强大型医院帮扶基层和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增长的动力,防止和破解大医院“ 跑马圈地 ”“虹吸” 以及挤压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发展空间等问题。(四)衔接健康扶贫。全区各级医改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做- 9 -好统筹协调,加强健康扶贫与医疗集团建设的有效衔接,引导三级医院、专科医院与医疗集团建立联动机制,优先考虑贫困乡镇的医疗资源配置;并结合大病分类救治,将健康扶贫融入医疗集团建设中,提升区级医院的服务能力,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切实增加群众获得感。(五)加强舆论宣传。各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开展行政管理人员、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要充分发挥各级媒体作用,加强对医疗集团建设工作目的、意义和政策措施的宣传,提高社会认可度和支持度,引导群众改变传统就医观念和习惯,为形成分级诊疗格局打下基础,逐步形成有序就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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