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一、 公共设施日常维修费:房屋的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日常小修、养护费用;大中修费用、更新改造等费用,由乙方制定计划,报送甲方审核后,按当地房屋管理部门专项维修金使用管理办法要求,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发生下列危及房屋使用安全的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对共用部分进行维修、更新、改造的,按照有关规定使用专项维修资金。1) 屋面防水损坏造成渗漏的;2) 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3) 高层住宅水泵损坏导致供水中断的;4) 楼体外立面有脱落危险的;5) 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6) 消防系统出现功能障碍,消防管理部门要求对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的;7) 化粪池清掏、清运费用甲、乙双方约定从专项维修基金中列支。8) 其他:专项维修基金的使用由乙方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厦门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9) 专项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厦门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以业主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10) 专项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