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东波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 20132014学年度)我校为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生评价与制度改革的通知和粤教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应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标准的要求,以思想道德、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五个方面为基本内容,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以学校评价为主体,以专业支撑与制度建设为保障,把学生的全面发展与个体差异相结合,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推动素质教育的实施。(二)工作原则1、适应性原则。评价的制度、标准、内容、方法等要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有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2、差异性原则。评价中应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相结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