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清池小学 2015年春季学期 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宣 传 提 纲一、两免一补政策的内容两免一补政策是指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教科书费、免除杂费,补助农村义务教学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我省从2005年春季起,对全省88个县(市、区、特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186万名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免除杂费,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免费教科书资金由中央财政提供;免除杂费资金由省财政提供;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资金由省财政提供,分两年到位。二、实施“两免一补”政策的重要意义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施科教兴黔战略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高度重视和对农村困难群体的亲切关怀。认真落实好这项政策,对于促进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巩固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加快农村义务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