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中国农业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中国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结合我院现代远程教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中国农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的授予学士学位工作,在中国农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中国农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对申请学位的毕业生的成绩和毕业鉴定等材料进行初审后交中国农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终审。第三条凡中国农业大学现代远程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授予学士学位:(1)能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认识和解决问题的初步能力;(2)掌握本门学科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3)在学习期限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成绩优良,平均学分积(不含毕业实践学分)在2.5以上(含2.5);(4)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5)通过北京地区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