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常熟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备案表(2018 版)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物业服务企业名称(盖章)企业办公地址 法 人 代 表企业资质证号 资 质 等 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宅区名称物业服务负责人 联 系 电 话公共服务费 (元/月) 代收代缴费 (元/月)公共服务费 (元/月) 代收代缴费 (元/月) 公共服务费 (元/月) 代收代缴费 (元/月)开发建设单位总建筑面积 其中:普通住宅面积容 积 率 绿化率多层幢数 套 数基本慨况 高层幢数 套 数价格主管部门意见注:1、地面、地下停车场车辆管理服务费按常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8111 号)规定执行;物业公共
2、服务费按照常熟市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分类分项分级标准及政府指导价标准 (常发改价201712 号)规定执行;装修服务费、装修垃圾清运费按市发改委和市住建局关于贯彻的通知的通知 (常发改规20142 号)规定执行,其它物业服务收费按转发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常发改价2013105 号)规定执行。2 、公共水电费按实分摊,具体分摊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3、别墅和商业用房等实行市场调节价,并严格按招标确定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执行。4 、其他各项规定应严格按 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年 月 日 (盖章)注:1 、备案应同时递交前期物业管理中标证明 、 中标通知书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协议)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公共服务费 、 (4 ) 、 (5)、 (6)一般分别为多层、高层(小高层)和别墅等等;3、本表一式 4 份,价格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物业服务企业、房产开发企业各留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