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公开征选值班律师事务所的公告2018 年 8 月 9 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国安局、司法局联合印发了成都市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站管理规定(试行) (成司发201833 号) ,明确在人民法院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工作站值班律师的指派以及日常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将面向全市律师事务所公开征选律师事务所派驻值班律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选律师事务所范围、数量及要求(一)征选范围及数量面向执业机构所在地为成都市的所有律师事务所征选,共征选 5 家。(二)律所及值班律师要求1.律所须具备一定规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2.值班律所须固定 10 名值班
2、律师;3.各律所轮流值班,值班律所每天须派两名律师值班,其中一名相对固定;4.执业律师,执业时间满三年(执业时间计算截至2018 年 8 月 31 日) ;5.2015 年以来从事律师执业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6.有较好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法律援助管理系统;7.遵守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能适应工作站工作节奏和氛围;8.热爱法律援助工作,热心公益事业,长期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所优先。二、值班律师主要职责(1)开展法律咨询、解纷引导和诉讼辅导。主要向诉讼当事人提供线上线下免费的法律咨询、诉讼辅导,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2)提供调解服务。来访群众需要或同意调解的,工作人员
3、登记并提供律师调解员或特邀调解员名册供当事人选择,并协助做好调解服务工作;(3)引导和帮助刑事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申请法律援助,转交申请材料;(4)引导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开展判后释法工作,帮助信访人员准确理解政法机关依法作出的法律处理意见,对信访案件确实存在错误或者瑕疵的,向政法机关提出建议,引导进入法律程序解决,协助申请人开展救助申请等;(五)对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情形代理申诉、控告;(六)协助法院做好对刑事被告人及近亲属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七)定期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开展法律咨询、转交法律援助申请、整理典型案例等情况;(八)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中,为自愿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供
4、法律咨询、程序选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法律帮助,对检察机关定罪量刑建议提出意见,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应当有值班律师在场;(九)承办法律援助机构交办的其他任务。三、值班律师事务所的权利、义务(一)值班律师享有以下权利:1.领取值班补贴;2.参与法律帮助研究时发表个人意见;3.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应享有的基本保障条件。(二)值班律师履行以下义务:1.按照“值班律师主要职责”履行相应职责;2.按要求参加业务培训、法律援助政策研究、志愿服务活动;3.认真总结值班经验,每年向市法律援助中心报送 1件以上法律帮助典型案例,按时报送半年、年终工作总结,以及日常工作数据报表。四、征选程序及时间要求 按照执
5、业机构自愿申请,成都市律师协会审核并择优推荐,市司法局相关处室共同决定的程序进行征选。(一)律所自荐(9 月 10 日至 9 月 13 日):律师事务所向市法律援助中心提交统计表及 10 名值班律师登记表。(二)行业组织审核。市法律援助中心根据自荐对象综合条件和报送值班律师情况,报律师管理部门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三)市司法局确定。根据律师事务所推荐意见和市律师协会审核意见,市司法局办公室、律工处、法援处、政治部、市局纪委、法律援助中心共同确定拟征选值班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名单。五、其他事项(一)有意报名的律师事务所,下载填制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驻人民法院工作站值班律师汇总统计表 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驻人民法院工作站值班律师登记表 ,各一式两份盖章后报送至市法律援助中心。(二)联系人:市法律援助中心周易,联系电话:028-86692270。附件:1.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驻人民法院工作站值班律师汇总统计表2.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驻人民法院工作站值班律师登记表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2018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