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体育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实施细则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管理,提高学位论文质量,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对我校博士研究生按照如下规定进行论文查重:1.凡拟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经审核具备申请答辩资格的,均需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学生务必在检测规定截止时间前按预审论文格式要求上传预审论文。学生正式提交电子档论文后,将使用中国知网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查重。2.我校对博士学位论文盲评前检测总文字复制比的合格标准为:去除本人文献文字复制比后,博士论文复制比均不得超过15%。首次查重结果的最高比率须低于 15%(包括 15%) ,才可进入论文预审阶段。3.15%论文复制比25%的,需经导师、学校同意,在 15 天内进行修改并经检测系统查重后符合比率要求,可进入预审程序,修改后需再次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不得超过 15%。4.论文复制比大于 25%的,经同行专家确认,推迟半年方可再次申请答辩。5.学生若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可在结果公布后 5 天内提出申述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裁定。成都体育学院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