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017 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一、工作职责、机构设置及人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的主要职责是:(1)履行“7+1”行政处罚权。(2)履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3)履行城市绿化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4)履行市政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5)履行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6)履行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7)履行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8)履行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城管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其中渣土执法、园林执法、户外广告执法是由市里指定执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设有 8 个股室,8 个大队 。现有
2、在职工作人员 63 人,退休人员 5 人。二、2017 年收支预算(一)收入预算2017 年单位预算收入 904.36 万元,其中:经费拨款506.36 万元。(二)支出预算2017 年单位支出预算 904.3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60 万元,项目支出 836.76 万元,上缴上级支出 18 万元。(三)差异原因分析收入较上年预算增加 54 万元,主要是本年度调整工资标准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和项目支出增加等。支出较上年预算增加 54 万元,主要是增加与收入增加部分相对应的支出。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2017 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49.6 万元,其中:工资
3、福利支出 42.42 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2.8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4.38 万元。(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2017 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330.68 万元。(三)“三公”经费增减情况说明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 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用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0 万元,公务用车 0 万元)。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减少 65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 15 万元,公务用车减少 50 万元)。“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一是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管理规定执行,认真贯彻落实“三公”经费的文件精神,公务接待费大幅减少;二是 2016 年下半年公车改革,单位公车数量减少,公务用车费用减少。(四)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三公”经费:是指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7 年全年收支预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