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试行)一、 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0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0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40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30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二、 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三、 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四、 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强、能带动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五、 学术带头人是指在各亚专科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强、能带动和梯队建设的正高级职称人员。六、 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的正高级职称人员。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的人员。八、此标准用于答辩评比和现场检查。“检查内容”中标明“”符号的,用于答辩评比。对于答辩评比的内容,必要时将在现场检查时进行复核。序号检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