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涉及的内容:慈善组织申请公开募捐资格审批适用对象:法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三、审批依据(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2016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3 号)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依法登记满二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慈善组织符合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的条件的,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不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并书面说明理由。(二)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 (2016 年民政部令第 59 号)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
2、政府民政部门依法对其登记的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和公开募捐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涉及公开募捐的有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四、受理机构惠民县民政局五、决定机构惠民县民政局六、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七、申请条件(一)依法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满二年的社会组织(基金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申请公开募捐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章程建立规范的内部治理结构,理事会能够有效决策,负责人任职符合有关规定,理事会成员和负责人勤勉尽职,诚实守信;2.理事会成员来自同一组织以及相互间存在关联关系组织的不超过三分之一,相互间具有近亲属关系的没有同时在理事会任职;3.理事会成员中非内
3、地居民不超过三分之一,法定代表人由内地居民担任;4.秘书长为专职,理事长(会长) 、秘书长不得由同一人兼任,有与本慈善组织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5.有三名以上监事组成的监事会;6.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履行纳税义务;7.按照规定参加社会组织评估,评估结果为 3A 及以上;8.申请时未纳入异常名录;9.申请公开募捐资格前二年,未因违反社会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备注:1. 慈善法公布前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以登记日作为满二年条件的起算点,登记满二年,经认定为慈善组织的,按照上述条件申请公开募捐资格。2. 慈善法公布前登记设立的公募基金会,凭标明慈善组
4、织属性的登记证书向登记的民政部门直接申领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八、禁止性要求无禁止性要求九、申请材料目录(一)申请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一式两份):1、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申请书 ;2、注册会计师出具的申请前二年的财务审计报,包括年度慈善活动支出和年度管理费用的专项审计;3、理事会会议纪要;4、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证明材料(有业务主管单位的须提交) 。(二)评估等级在 4A 级以上的慈善组织只需提交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申请书 ,有业务主管单位的还需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证明材料。(三) 慈善法公布前登记设立的公募基金会,填写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申领表 。十、申请接收
5、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申请 联系电话:0543-5326580办公地址: 惠民县乐安三路288号惠民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东大厅民政局窗口网址: 惠民县社会组织网:http:/ 工作日承诺期限:5 工作日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十五、审批结果对准予审批的,发放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对不予审批的,送达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十六、结果送达自作出决定之日起 10 日内送达送达方式:当场送达 快递送达 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一)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
6、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三)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四)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十八、咨询途径电话咨询:0543-5326580十九、监督投诉渠道电话投诉:0543-5326580二十、办公地址和时间办公地址:惠民县乐安三路288号惠民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东大厅民政局窗口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二十一、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电话查询:0543-5326580网上查询:惠民县社会组织网: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