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劳动用工实名登记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山西环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管理,提升工程项目管理能力,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0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交通运输行业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交公路发2015)39号),以及国家、交通运输部等主管部门发布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实名制管理,是指通过识别二代身份证、指纹等信息,建立施工单位施工作业人员信息台账,将其身份信息、从业资格、教育培训、从业经历、诚信状况等情况进行系统化、信息化管理,实时记录人员动态信息,形成用工和信用管理体系。第三条实名制管理遵循“谁用工,谁负责”原则,实施遵循“分类推进、逐步实施”原则。第四条各分包单位单位应建立实名制管理细则,明确组织机构、管理职责,各分包单位单位负责人是实名制组织机构中的第一责任人。第五条各分包单位单位根据统一标准,按照“互联互通、公开透明、安全高效”原则,负责统筹建立本项目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系统应安全、稳定、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