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丹阳市 2011 年度教育教学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实 施 办 法一、评选范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教学机构的教育工作者所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均可参加评选。二、论文要求1论文可以是结合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的各类研究性、专题性文章,可以是课题研究论文、研究报告、调查报告或有一定深度的经验总结、教育教学随笔。2凡已获得丹阳市教育局及以上教育部门奖励的论文不再参评。3。论文严禁抄袭,文责自负。文中引用的主要文献,应在文末注解出处,以备查核。三、评选标准论文必须观点正确、论据充分、逻辑严谨、文风端正、有创造性和新颖性。评选时对参评论文将从思想性、学术性、可行性、实践性及其教育价值等方面进行全面综合
2、评价。四、评选办法1学校要充分发动教师撰写教科研论文,学校教科研负责人要组织力量认真对参赛论文进行初审,严禁抄袭。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2送评论文数不少于专任教师数的 50%。每篇论文填写“ 优秀论文参评表”(见附件 2),并按学科分类 填写“ 参评论文登记表”(见附件 3),将参评论文、参评表和登记表于 3 月 30 日前送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科研管理处吴晓华、王月华老师收(联系电话:86561369),并以 Excel 工作表形式将“参评论文登记表”发送至各科研管理片联络员信箱。3由丹阳市教育与研究中心科研管理处牵头,聘请我市有关学术专家组成论文评审小组。按照评比标准对各校选送论文进行评审, 评出一、二、三等奖。五、其他事项1申报人提供参评论文一份,与“优秀论 文参评表” 装订在一起,论文作者自留底稿。每篇论文交评审费 20 元。2参评论文以 3000 字为宜,最多不超过 5000 字。要求用16K 纸、 4 号仿宋字体打印,亦可用 300 格稿纸誊写。字迹必须清楚、规范,并在稿纸左侧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