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bbaef71124c65b12d99410d71799f78.pdf】第 1 頁,共 1 頁淡江大學健康安全校園推動工作小組設置要點97.05.29 健康安全校園推動工作小組成立大會會議通過97.06.16 室秘法字第0970000022號函公布100.01.11 健康安全校園推動工作小組99學年度第1次會議修正通過100.02.22 室秘法字第1000000009號函公布100.06.01 第119次行政會議決議修正100.08.09 處秘字第1000000002號簽核定100.08.11 處秘法字第1000000008號函公布100.06.28 健康安全校園推動工作小組 99 學年度
2、第 2 次會議修正通過100.08.11 處秘法字第 1000000009 號函公布107.05.11 第161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107.08.08 處秘法字第1070000037號函公布一、為營造有益健康安全之校園環境,提升整體校園安全以及教職員生的身心健康狀況,特成立健康安全校園推動工作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二、本小組任務如下:一、審議本校各項有關推動健康安全校園的實施計畫。二、督導考核本校推動健康安全校園實施計畫的執行。三、研究檢討並促進本校教職員生的身心健康狀況。四、其他有關本校推動健康安全校園之事宜。三、本小組置召集人一人,由行政副校長兼任;體育事務處主任、軍訓室主任、學生事務長、總務長、通核中心主任、生活輔導組組長、諮商暨職涯輔導組組長、衛生保健組組長、事務整備組組長、節能與空間組組長、學生自治團體代表(至少二人)為當然委員,並邀請具相關專長之教職員工擔任委員。另由召集人提請校長聘任校外專業教師或熱心人士若干人為諮詢委員,任期一年,得連任之。本小組置執行秘書一人,由召集人提請校長聘任之,協助處理本小組業務。四、本小組每學期至少舉行會議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開會時得邀請相關人員列席。五、本要點經健康安全校園推動工作小組會議通過,報請校長核定後,自公布日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