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服务指南一、事项名称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二、办理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 (财金 2006)82 号)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日照市财政局(黄海二路 13 号)四、办理条件在日照市设立的地方金融类企业,其实收资本包括国家资本和国有法人资本的,按规定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5、申请材料(一)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产权占有登记。企业国有资产产权占有登记申报表、出资人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各出资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章程、本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扰照副本复印件。(二)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登记。企业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登记申报表、出资人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新加入出资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章程、本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扰照副本复印件。(三)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产权注销登记。 企业国有资产 2 产权注销登记申报表、出资人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本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扰照副本复印件、受让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扰照副本。 六、基本流程(一)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二)日照市财政局企业科审核后办理。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八、办理时限即时办理。九、咨询方式(一)现场咨询:日照市财政局企业科(二)电话咨询:06338668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