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淡江大學美食廣場場地使用申請表 場地借用注意事項:一、本場地主要作為師生用餐使用,由美食廣場管理委員會管理,開放時間:AM8:00PM10:00。二、借用本場地以用餐之活動為主,應向美食廣場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請,借用者應於使用五天前填具使用申請表。三、社團借用本場地,應備函並檢附活動計畫書,經奉准後始可借用。四、申借場地批准後,借用人得於使用前二日,與美食廣場管理委員會商場地使用情形。如因故取消借用時,請於登記使用日前一天,通知美食廣場管理委員會。五、場地用畢應立即恢復原狀,若逾期未回復或有損害時,所需費用由借用人負擔。六、美食廣場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周小鳳(傳香早餐店),聯絡電話:(02)262
2、6-7686。編號: (借用單位存查)借用時間 年 月 日(星期 ) 時至 年 月 日(星期 ) 時用途說明 人數借 用 人 單位名稱 美食廣場管理委員會 總務處年 月 日簽核 電話AGAX-Q03-001-FM001 -編號: (總務處存查)借用時間 年 月 日(星期 ) 時至 年 月 日(星期 ) 時用途說明 人數借 用 人 單位名稱 美食廣場管理委員會 總務處年 月 日簽核 電話AGAX-Q03-001-FM001 -編號: (美食廣場管理委員會存查)借用時間 年 月 日(星期 ) 時至 年 月 日(星期 ) 時用途說明 人數借 用 人 單位名稱 美食廣場管理委員會 總務處年 月 日簽核 電話AGAX-Q03-001-FM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