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莞理工学院拔尖青年博士安家购房补贴申请表经费申请额度: 万元姓名 性别毕业院校 所在学院出生日期 获得学位日期来校工作日期 年龄员工编号 联系方式申请理由(后附支撑材料)(范例)本人近 5 年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发表 SCI 收录的当年属二区以上的学术论文 3 篇以上,符合学校有关拔尖青年博士的认定条件。我从 xx 年 xx 月 xx 日起在我校 xx 学院开始全职工作,自愿在本校服务 5 年以上,同时和学校签订了聘用合同。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申请学校发放安家购房补贴标准的 70%(共 万元) ,望批准为感。申请人签名:年 月 日学院(单位)意见1. 申请人为毕业院校在QS 世界大学排名 前
2、200 名 是 否 2. 申请人为应届博士毕业生 是 否 3. 申请人现为全职在我校工作 是 否4. 申请人已和我校签订聘用合同 是 否5. 申请人的年工作量为 课时(学院安排的年工作量不得低于年平均工作量)同意发放。不同意发放。院长签字: (单位盖章)年 月 日人事处意见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年 月 日备注:一、支撑材料包括:1.填写拔尖青年博士学术成果填报表;2.论文检索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3.证明材料首页本人手书:“本资料作为申请学校安家购房补贴材料,本人对其真实性负责”,并签名+日期 ,盖学院章和骑缝章;4.合同复印件(双面复印)。二、2018 年拔尖青年博士条件为:全日制博士研究
3、生,理工科年龄在 30 周岁及以下,人文社科年龄在 33 周岁及以下。原则上应具有国(境)外著名高校博士学位(毕业院校在QS 世界大学排名中排名前 200)或具有国内“双一流”和“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科院博士学位。近 5 年取得下列成果之一:1.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发表 SCI 收录的当年属二区及以上的学术论文 3 篇及以上;2.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发表 SCI 收录的当年属一区的学术论文 1 篇并且发表 SCI 收录的当年属二区的学术论文 1 篇;3.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发表 SSCI 收录的学术论文 3 篇及以上;4.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发表 SCI 收录的当年属二区的学术论文 2篇且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 2 项;5.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 5 项及以上;6.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7.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一等奖前 3 名,二等奖前 2 名 1 项;8.取得其他特别优秀学术成果。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和发明专利,可视同本人为第一作者。三、业绩成果、年龄等时间截止期限:应届毕业博士计算至获得博士学位之日,非应届毕业博士计算至来校报到之日。四、安家购房补贴待遇:学校为拔尖青年博士提供安家补贴 10 万元, 毕业院校在QS 世界大学排名中排名前 200 名的博士享受购房补贴 50 万元(税前);其余享受购房补贴 40 万元(税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