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营市环境空气质量 1-9 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根据省环保厅统计,我市 9 月份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考核四项目: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分别为 13 微克/立方米、35 微克/立方米、67 微克/立方米、31 微克/立方米,分列全省第 7 位、第 7 位、第 6位、第 7 位,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改善35.0%、2.8%、30.2%、31.1%,改善率分列全省第 1 位、第5 位、第 1 位、第 4 位;空气优良率 53.3%(监测总站发布),位于全省第 17 位,与去年同期相比改善 3.3%,位于全省第 15 位;环境
2、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 4.46,位于全省第 7 位,与去年同期相比降低 18.8%,位于全省第 3 位。非考核项目:臭氧(O3)日最大 8 小时滑动平均第 90百分位数,一氧化碳(CO)24 小时平均第 95 百分位数:浓度分别为 201 微克/立方米、1.0 毫克/立方米,分列全省第17 位、第 5 位、,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改善3.4%、16.7%,改善率分列全省第 13 位、第 2 位。2018 年 1-9 月份,我市城区环境空气考核四项目:环境空气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分别为 18 微克/立方米、31 微克/立方米、9
3、0 微克/立方米、46 微克/立方米,分列全省第 11 位、第 7 位、第 6 位、第 6 位,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改善 48.6%、8.8%、14.3%、17.9%,改善率分列全省第 1 位、第 10 位、第 6 位、第 7 位;空气优良率54.6%(监测总站发布),位于全省第 9 位,与去年同期相比恶化 1.0%,位于全省第 13 位;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5.32,位于全省第 6 位,与去年同期相比降低 15.3%,位于全省第 3 位。非考核项目:臭氧(O3)日最大 8 小时滑动平均第 90百分位数,一氧化碳(CO)24 小时平均第 95 百分位数:浓度分别为 206 微克/立方米、1.4
4、 毫克/立方米,分列全省第13 位、第 5 位、,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改善-1.0%、26.3%,改善率分列全省第 9 位、第 3 位。重要名词解释:1、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是描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状况的无量纲指数。六项污染物浓度: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臭氧(O3);与各自对应的二级标准值(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之商的总和。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值越大表明综合污染程度越重2、百分位数又称百分位分数(percentile),是一种相对地位量数,它是次数分布中的一个点。把一个次数分布排序后,分为 100 个单位,百分位数就是次数分布中相对于某个特定百分点的原始分数,它表明在次数分布中特定个案百分比低于该分数。臭氧(O3)日最大 8 小时滑动平均值:是根据一天中8 点至 24 点间臭氧最高的连续 8 小时得出的平均浓度值。作为评价这一天臭氧污染水平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