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华大学教职工自行车运动协会章程(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东华大学教职工自行车运动协会简称是“东华车协“ 。英文为“Donghua University Cycling Association 简称 DUCA “。本协会根据校工会颁布的 东华大学教职工文体类协会管理办法,研究制定东华大学教职工自行车运动协会章程(试行)。第二条 东华大学教职工自行车运动协会是在校工会管理和指导下的全校性非赢利性的业余教职工群众体育组织,是代表我校教职工自行车运动项目活动的社会团体。第三条 东华大学教职工自行车运动协会的宗旨:面向东华大学教职工,团结广大自行车爱好者,大力开展群众性自行车运动,推动自行车运动的
2、普及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倡导绿色、低碳的出行方式,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为东华大学业余文化生活的丰富多彩服务。第四条 本团体的一切活动严格遵守国家宪法;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第五条 本团体接受东华大学校工会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二章 会 员第六条 加入东华大学教职工自行车运动协会的条件:1.本校在职教职工,身心健康,热爱自行车运动;2.遵守东华大学教职工自行车运动协会章程,服从协会领导;3.积极参加协会安排的各项活动;4.履行协会规定的各项义务,维护协会的利益。第七条 加入协会的程序:申请者填写东华大学教职工自行车运动协会会员报名表,经协会管理机构审查合格后成为正式会员,并报校工会备案
3、。第八条 会员的权利:1.会员拥有自由加入和退出协会的权利;2.会员拥有向协会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3.会员拥有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4.会员拥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5.会员拥有监督协会管理、运作以及经费使用的权利。第九条 会员的义务:1.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的各项决议,维护协会的声誉;2.对办好协会,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3.积极配合协会的工作,按时完成协会交办的任务;4.每月不少于 4 次的自行车出行。第十条 会员资格管理:1.对严重违反协会章程,损害协会声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会员,在征得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同意后,协会管理机构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并报校工会备案。2.对
4、不履行会员义务或者长期不参加协会活动的会员,协会管理机构有权暂停其会员资格。3. 凡与东华大学终止劳动关系,自离职之日起,自动取消会员资格。4.会员资格取消或暂停后,均不享有会员权利。第三章 管理机构第十一条 协会管理机构设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各一名,由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选举产生的人员担任,每届任期两年。第十二条 协会管理机构的职责:1.接受校工会的领导,协助校工会开展全校性的体育活动。2.根据协会发展情况,聘请教练等人选。3.负责协会的组织工作,定期召开年会,进行年度活动总结,制定下一年度活动计划;4.组织协会会员进行训练和比赛;5.负责协会会员管理工作;6.对协会经费进
5、行合理管理和使用,并接受校工会的监督。7.协会日常事务管理。第四章 协会活动第十三条 会员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第十四条 协会活动一般安排在业余时间进行。第十五条 协会活动多以内部组织的健康出行、日常训练和比赛为主,适时组织同校外团体间的比赛交流。如遇重大自行车运动赛事(代表学校参赛等),协会将在会员中择优组织参赛队伍,并安排强化训练。第十六条 会员应参加正常的训练或比赛活动,尽量不要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活动,应事先向协会请假。第五章 协会经费第十七条 协会经费来源由工会拨款、个人缴纳和社会筹集等部分组成。第十八条 协会鼓励会员积极借助社会力量筹集经费。第十九条 协会经费主要用于队员自行车运动、训练和比赛时的必要支出,经费使用均应按学校财务管理规定执行,大额经费的使用需经协会会员大会讨论决定。协会定期向会员公布经费收支以及使用情况。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条 本协会章程经东华大学校工会批准,由东华大学教职工自行车运动协会负责解释,自 2015 年 4 月 21 日起试行。协会第一届管理机构名誉会长:李永智 副校长会长: 孙宝忠副会长:王富军秘书长:章 倩财务:林 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