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存入手续办事指南一、管理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重庆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管理办法。二、提交资料(一)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存入申请表(原件);(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核原件);(三)初步设计批复(原件,或者复印件、核原件);(四)初步设计概算书(复印件、核原件); (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建设工程技术经济指标计算书(复印件、核原件);(六)重庆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手册(原件);(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土地行政划拨决议书(复印件、核原件);(八)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如:联建项目联建各方共同确认的资本金
2、存入单位的资料,企业或者项目享受资本金存入特别抵扣政策的证明资料等)。三、办理程序(一)开发企业向市城乡建委政务办理中心提交项目资本金存入申请资料,并由政务办理中心核验资料原件;(二)市城建开发办审核项目资本金存入资料;(三)市城建开发办开具“项目资本金存入通知 书” ,通过市城乡建委政务办理中心出件。 (对资料提交不齐或资料提交有误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充或更正的资料,并予以退件。 )四、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办结。申报窗口:市城乡建委政务服务中心 7 号窗口窗口电话:63672127咨询电话:63712771 63870288 承办机构:重庆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项目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