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凤阳县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中标公告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 采购人名称:凤阳县水务局2、 采购人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新城区3、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中润国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滁州市长江商贸城 B 区 1 号楼 602 室 联系电话:13956317691二、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凤阳县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2、 项目编号:CZCG201803-064/ZFCG-F2018015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 采购内容:执行安徽省县级农村基层防汛预警报警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大纲及业主实际需求
2、。成果文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并获得批复。三、定标日期及中标公告日期1、 定标日期:2018 年 3 月 30 日2、 中标公告日期: 2018 年 4 月 2 日-2018 年 4 月 4 日四、中标单位名称中标单位: 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中标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广州路 223 号中标金额: 45000.00 元中标主要标的:执行安徽省县级农村基层防汛预警报警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大纲及业主实际需求。成果文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并获得批复。服务内容:按招标文件执行五、项目联系人和电话采购联系人:卢主任 联系电话:13515501688 采购代理机构:张工 联系电话:13956
3、317691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自本公告发布截止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监督人或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股提出投诉,监督检查科联系电话:0550-6367816。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六)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特此公告。采购人:凤阳县水务局采购代理机构:安徽中润国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18 年 4 月 2 日附件:附件 2、业绩证明.doc附件 1、主要(成交)标的.doc中标公告 2.JPG中标公告.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