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市 BA301-15 号片区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法定图则(局部修编)NO. BA301-15(草案)(文本、图表)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二一六年八月深圳市 BA301-15 号片区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法定图则(局部修编)NO.BA301-15/03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 (2001) ,制定深圳市 BA301-15 号片区 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法定图则局部修编(草案) (以下简称本图则) ,经初审同意,现予以公开展示。公开展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规定形式向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划委员会” )提出对本图则的意见或建议。本图则包括文本及图表两部分。(1)文本:是指按法定程序批
2、准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控制条文及说明。 (注:文本中的配图及照片均不具有法律效力。 )(2)图表:是指按法定程序批准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图及附表。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二一六年八月深圳市 BA301-15 号片区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法定图则(局部修编)NO.BA301-15/03文 本深圳市 BA301-15 号片区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法定图则(局部修编)NO.BA301-15/03目 录前言 .11 总则 .22 发展目标 .23 用地布局与土地利用 .34 人口规模与开发强度 .35 公共设施 .36 综合交通 .47 市政工程 .58 城市设计 .69 “五线”控制 .710 规划实施 .
3、711 其它 .812 附则 .8附录 名词解释 .13附表 .15深圳市 BA301-15 号片区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法定图则(局部修编)NO.BA301-15/031前言本图则片区位于深圳市光明新区。2015 年 12 月 20 日,光明红坳余泥渣土受纳场发生滑坡灾害,导致片区内部分厂房损毁。因抢险救援需要,片区内基本农田被用作灾时滑坡余泥应急堆放区。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本片区的灾后重建工作,要求加紧开展片区范围内工业区和旧村的搬迁安置及土地整备工作。2016 年 5 月,省国土资源厅核发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多划基本农田占用方案(光明滑坡抢险救灾覆土安置项目)的批
4、复 ,同意本片区内基本农田可进行调整。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在片区内现状建筑物得到安置后,本片区今后将主导发展平板显示产业。综上,启动本次深圳市BA301-15 号片区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法定图则局部修编工作。图 1:图则修编范围示意图深圳市 BA301-15 号片区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法定图则(局部修编)NO.BA301-15/0321 总则1.1 本图则适用范围为:光侨路、龙大高速公路、长凤路(暂定) 、科裕路(暂定)所围合的区域,总用地面积 149.6 公顷。 (见图 1)1.2 本图则的图表与文本内容共同构成所在片区法定图则的法定文件。其中文本的“下划线”部分及附表 1、附表 2
5、(备注内容除外)为强制性内容;文本中的图纸及照片仅作示意,不具有法律效力。1.3 本图则内的土地利用及开发建设活动应遵守本图则的有关规定(非法定性内容除外) 。本图则未包括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1.4 本图则范围内编制下层次规划及城市设计,必须以本图则确定的规划要求为依据。1.5 本图则涉及的所有技术指标(特别注明者除外)均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 (以下简称深标 )确定。1.6 本图则由市规划委员会负责解释;若需修改,必须符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 (2001)第二十七、二十八条的规定。1.7 本图则自市规划委员会批准之日起施行。即日起,
6、该片区原有图则自行废止。2 发展目标2.1 本片区的发展目标是:以山、水自然景观为本底,发展成为以高新技术产业、新型产业为主导的绿色产业城区。2.2 本图则功能定位是:产业战略发展片区,以生态友好型产业为主导;基于鹅颈水与沿线绿地,兼具片区休闲游憩、配套服务功能。深圳市 BA301-15 号片区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法定图则(局部修编)NO.BA301-15/0333 用地布局与土地利用3.1 片区东长路以东至鹅颈水区域,结合光明高新产业园区定位布置工业用地,打造配套完善的现代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同时,依托现状基本农田、鹅颈水和山体,形成东西向大型生态廊道,向东延伸至鹅颈水库自然景观,形成特色生
7、态产业区。3.2 工业用地可结合轨道站点功能优势,参照TOD的发展理念,在轨道站点周边500 米范围内形成设置新型产业办公用房,以及产业配套设施。3.3 本图则确定的主要土地用途及规划控制要求详见图表。3.4 本图则中地块宜采用垂直绿化、架空绿化和屋顶绿化等形式,强化地块绿化率,以满足光明新区绿色发展理念及绿色城市建设要求。3.5 经相关部门协调,原规划消防站规划用地将在本片区外另行选址;因此,本图则不再布置该用地。4 人口规模与开发强度4.1 本图则规划就业人口规模约为 4 万人,就业人口住宿需求主要通过工业用地内配套宿舍解决。4.2 本图则建设规模总量约为 450 万平方米(不包括公共服务
8、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 。4.3 图则确定的各地块容积率详见图表中的“地块控制一览表” 。5 公共设施5.1 图则内的公共设施的等级、位置、规模及规划控制要求详见图表及附表1配套设施规划一览表 。深圳市 BA301-15 号片区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法定图则(局部修编)NO.BA301-15/0345.2 本图则社区级以上公共设施为鹅颈水以东、龙大高速公路以西片区,布置的 1 处医疗卫生设施,以及 1 处可结合实际需求确定功能的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社区级公共设施主要考虑产业区配套需求。6 综合交通6.1 本片区贯彻绿色交通理念,重点构建完善的公共交通与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加强对外交通衔接,改善
9、内部路网结构,积极为多种交通方式换乘接驳提供条件。6.2 本片区以轨道 6 号线长圳站为核心,重点强调轨道站点与常规公交、自行车、步行设施的无缝衔接功能。片区对外联系的干线公交通道主要为光侨路、光布路。片区内部公共交通通道主要为长圳路、科裕路、科农路等,中远期可结合需求再长圳路设置中运量公交系统。6.3 本片区主要新增 1 处公交首末站。原规划货运配送站,由于片区用地功能调整不再安排。各类交通设施位置、规模及规划控制要求详见图表及附表1配套设施规划一览表 。6.4 本片区道路系统的位置、等级及规划控制要求详见图表及附表 2道路系统规划一览表 。片区内规划的道路线位以最终批准的相关规划为准。(1
10、)高速公路:龙大高速路,红线宽度 100 米,双向 6 车道; 大外环高速路,红线宽度 100 米,双向 8 车道;(2)主 干 路:光侨路,红线宽度 70 米,双向 8 车道;光布路,红线宽度 60 米,双向 8 车道;科农路(远期) ,红线宽度 40 米,双向 6 车道;长圳路,红线宽度 30 米,双向 6 车道;(3)次 干 路:科裕路,红线宽度 60 米,双向 6 车道。深圳市 BA301-15 号片区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法定图则(局部修编)NO.BA301-15/035(4)支路:各地块通行与出入的主要道路,红线宽度 12-25 米,为双向或单向 2-4 车道。6.5 本图则内规划轨
11、道 18 号线,拟沿光侨路敷设,并设长圳站;其沿线的 10-02 地块应为站点预留接驳空间,并合理设置一处接驳公交首末站。6.6 本片区内各地块主要机动车出入口不宜设置在主、次干路上,也不宜设置在行人集中与优先地区。主干路距平面交叉口转角缘石曲线的端点 80 米范围内、次干路距平面交叉口转角缘石曲线的端点 50 米范围内不宜设置机动车出入口。6.7 新建主次干路、重要支路应布设独立自行车道和人行道。结合轨道站点、公交站点、鹅颈水沿线绿地、大型公共设施等设施应设置公共自行车停车场,以便于公共交通与慢行交通的接驳。鹅颈水沿线绿地可结合需求设置休闲用自行车和步行道。光侨路、科裕路、长圳路和科农路(远
12、期)沿线应结合过街需求,设置立体过街设施。6.8 本图则不设独立占地公共停车场(库) ,除地铁站点核心区外,商业集中区、公共设施集中区可在配建基础上增加 15%-20%公共停车位。其他停车位配置标准按深标相关规定执行。所有停车场均应为残疾人提供不小于总数 1.5%的专用停车位。7 市政工程7.1 预测图则片区最高日用水量 4.4 万立方米/日,平均日污水量 3.9 万立方米/日,电力负荷 35 万千瓦,固定通信需求 4.5 万线,天然气高峰小时用气量约2247 标准立方米/小时。7.2 图则片区规划布置变电站 1 座、邮政所 2 处、片区汇聚机房 2 座;图则片区供水由甲子塘水厂和光明水厂提供;电力由区内规划新增 220 千伏专用变电站、区外机遇站、育新站、志远站联合提供;气源为分别位于片区外东、西两侧的光明区域调压站和公明区域调压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