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钟鸣镇建成区支路整治工程抽抽 签签 文文 件件项目编号: ZMSZ2018016 招 标 人: 钟鸣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钟 鸣 镇 农 村 集 体 资 产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查金祥 (盖章)日 期: 2018 年 07 月 31 日 钟鸣镇建成区支路整治工程小额工程抽签公告小额工程抽签公告详见网站上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序号内 容 时 间 地 点 备 注1 发招标文件 2018 年 7 月 31 日2 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3 递交书面疑问在公示期内4 招标答疑在公示期内5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2018 年 8 月 7 日上午 09 点
2、006 开 标2018 年 8 月 7日 上午 09点 00 分义安区钟鸣镇人民政府(一楼会议室)7 发中标通知书另行通知8 签订合同 另行通知联 系 人 吴先生联系电话 13856267277建设单位 义安区钟鸣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 义安区钟鸣镇人民政府联 系 人 查先生联系电话 13955918010招标代理单位义安区钟鸣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 义安区钟鸣镇财政分局目 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 合同条款第三章 图纸第四章 投标文件及项目施工方案格式第五章 定标办法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预算书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目 录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二、投标须知
3、(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文件的提交(五)开标(六)定标(七)合同的授予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 明 与 要 求1 1.1 工程名称 钟鸣镇建成区支路整治工程2 1.1 建设地点 钟鸣镇3 1.1 工程预算 约6.8万元4 1.1 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5 1.1 质量标准 合格6 2.1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7 2.2 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8 3.1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9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资 质 要 求 : 建 筑 三级及以上资质项 目 负 责 人 : 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证书且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证书10 4.2 资格审查
4、方式 原件备查11 13.1 工程计价方式12 15.1 投标有效期 为:30 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3 16.1 投标保证金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于开标前缴纳至招标公告上的银行账户14 5.1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费用自理15 17.1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无16 18.1 投标文件份数 中标单位提供一份正本、两份副本17 21.1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 截止时间 地点、时间:见招标日程安排表18 25.1 开标 地点、时间:见招标日程安排表19 32.4 定标办法 控制价下浮 12%,现场抽签20 37.1 履约保证金 为合同价款的 10%21 施工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1 本招标工程项目
5、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 项第 5 项;1.2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铜陵市义安区小额工程建设施工单位随机抽取暂行办法规定,通过电脑随机抽取选定承包人。2、招标范围及工期2.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6 项。2.2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7 项。3、资金来源3.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8 项。4、合格的投标人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9 项。4.2 投标人合格条件: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中 标或预中标项目的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其他见本工程施工招标公告。4.3 受到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行政处罚,至投标截止之
6、日仍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或项目经理不得参与投标。4.4 投标人不良行为记录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投标:(1)被铜陵市、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录的不良行为累计分值在 10 分(含)-15 分(不含),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 6 个月;(2)被铜陵市、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分值在 15 分(含)-20 分(不含),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 12 个月;(3)被铜陵市、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分值达 20 分(含)以上,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 24 个月。上述不良行为记录分值由招标人或
7、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查询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 10 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4.6 本工程不允许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5、踏勘现场5.1 投标人将于本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和招标日程安排表所述时间,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全部费用。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所造成的歧义和偏差均不负责任。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
8、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6、投标费用6.1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 合同条款第三章 图纸第四章 投标文件及项目施工方案格式第五章 定标办法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预算书7.2 除 7.1 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
9、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 1 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方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 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 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 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 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8.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 应于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递交书面疑问时间之前(超过此时间的任何疑问招标人将不予回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义安区分中心)。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
10、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招 标文件的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答疑规定的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 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招标文件的修改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招标文件的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答疑规定的时间之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 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立即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3 招 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一不致 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 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