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中国教育工会重 庆 市江津区委 员 会文件津教工2018 86号中国教育工会重庆市江津区委员会关于组织参加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的通知各学区办、中小学、幼儿园及教委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工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 6号)中 “鼓励工会等社会 团体开展各种形式的医疗互助活动”和全总提出的“职工互助保障活动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做优做强为目标,在加强规范管理的前提下发展壮大”的要求,按照重庆市江津区总工会关于印发2018年度职工互助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津工发 201840号)精神,为了让广大教职工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归属感,更好地为教 2 职工解
2、决后顾之忧,现结合实际,将今年继续参加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的具体安排和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工作任务在全区教育系统范围内继续开展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和住院津贴互助保障计划,各工会在职职工每人一份30元会费的“ 重大疾病互助保障 项目” 原 则上均要续保,实现全覆盖。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增加一份以上最多四份的重大疾病保障项目,或增加一份住院津贴互助保障项目。二、参加对象全区教育系统在职职工。三、完成时间2018年职工互助保障活动各工会于12月10日前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能享受续保政策)。四、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主要内容1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活动的基本内容:参加本活动会费标准为每人30
3、元/份,保障期为一年,最多可参加肆份,无观察期;收费后24小时内保障计划即刻生效,会员在保障期内首次确诊患有30类重大疾病的一种或者多种时,每份可以一次性领取重大疾病互助金10,000元/份。在2017年度保障期内的会员单位,今年继续参加重大疾病保障计划,参加标准仍然为30元/份,在续保保障期内每份享受 3 保障待遇提升为12,000元/份。2住院津贴互助保障计划。活动的基本内容:参加本活动会费标准为每人80元,保障期为一年,只能参加壹份,无观察期,收费后24小时内保障计划即刻生效;会员在各省市区卫计委认定的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因病住院治疗超过3日(不含)以上的,按有效住院治疗天数每日50
4、元领取住院津贴互助金,保障期内因病住院且需要在异地住院治疗的会员,补助标准同上,保障期内可享受两次互助金申请,单次住院最多不超过90天,超过90天的按90天计算。单次最多不超过4,500元,两次最高金额不超过9,000元。在2017年度保障期内的会员单位,今年继续参加住院津贴保障计划,参加标准仍然为80元/份,在续保保障期内享受的保障待遇提升为每日60元(其中增加的10元由互助互济金支付)。一年可享受两次互助金申请,单次住院最多不超过90天,超过90天的按90天计算。单次申领金额最高不超过5,400元,两次最高不超过10,800元。五、具体要求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学区、各学校
5、层层组织开好职工互助工作会,进行业务培训和工作布置,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精心策划,全力推动。此项工作培训及完成情况已纳入对学校工会工作的考核内容之一。2.加强学习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形式向广大教职工宣传职 4 工互助保障工作,进一步深化开展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认识,消灭工作空白点,普及互助保障基础知识,熟悉保障条款,掌握理赔知识,纠正理解偏差,实现职工入会率、知晓率达到100%。各学校、各工会组织负责人、具体经办人要加强职工互助保障工作有关政策的学习,熟悉相关业务,以便更好地服务职工。3. 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职工互助保障工作落实到位。各单位要在去年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基础上,确定好具体经办人,认真统
6、计人数、填好会员花名册,与相关工作人员联系,以学校为单位自行开展网上申报工作,于今年12月10日前网上申报成功(逾期不能享受续保政策)。在职职工名册中调动的人员、交流人员均以调入单位、用人单位填报,新招聘人员以人事部门下达的招聘文件为准。凡涉及以上人员,各单位注意相互衔接确认,做到实事求是,不多报、不遗漏。附件:重庆市江津区总工会关于印发2018年度职工互助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国教育工会重庆市江津区委员会2018年9月13日 5 重庆市江津区总工会关 于 印 发 2018年 度 职 工 互 助 保 障 工 作 方 案 的通 知津工发201840号各镇街总工会(工会联合会),区级各部门总工会(工
7、会联合会):现将重庆市江津区总工会2018年度职工互助保障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重庆市江津区总工会2018年8月6日 6 重庆市江津区总工会2018年度职工互助保障工作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 6号)中 “鼓励工会等社会 团体开展各种形式的医疗互助活动”和全总提出的“职工互助保障活动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做优做强为目标,在加强规范管理的前提下发展壮大”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总工会第五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和重庆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重庆办事处2018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工办发2018 47号)文件要
8、求,把职工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使命担当,让职工群众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归属感,努力开创重庆互助保障工作新局面。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18年度职工互助保障工作方案。一、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 进” 工作 总基调,力争各项 入会指标“稳步增长”,努力实现“ 入会单 位增长求扩大、入会 单位续保率稳高位、入会总额增长要有计划” 和互助金申领“ 防控并 进、应赔尽赔”的年度目标。二、2018年互助保障活动实施计划(一)在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 7 市总工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住院津贴互助保障计划住院医疗、意外综合互助保障计划三项计划,其中:住院津贴互助保障计划和住院医疗、意外综合互
9、助保障计划二选一参加。1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活动的基本内容:参加本活动会费标准为每人30元/份,保障期为一年,最多可参加肆份,无观察期;收费后24小时内保障计划即刻生效,会员在保障期内首次确诊患有30类重大疾病的一种或者多种时,可以一次性领取重大疾病互助金10,000元/份。2住院津贴互助保障计划。活动的基本内容:参加本活动会费标准为每人80元,保障期为一年,只能参加壹份,无观察期,收费后24小时内保障计划即刻生效;会员在各省市区卫计委认定的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因病住院治疗超过3日(不含)以上的,按有效住院治疗天数每日50元领取住院津贴互助金,保障期内因病住院且需要在异地住院治疗的会员,
10、补助标准同上,保障期内可享受两次互助金申请,单次住院最多不超过90天,超过90天的按90天计算。单次最多不超过4,500元,两次最高金额不超过9,000元。3. 住院医疗、意外综合互助保障计划。活动的基本内容:参加本活动会费标准为每人110元,保障期为一年,只能参加壹份,无观察期,收费后24小时内保障计划即刻生效。 8 (1)住院医疗:会员因病住院治疗,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统筹基金报销后,按照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最高不超过统筹基金报销额的20%)的70%领取住院医疗互助金。会员在同一互助保障期内只能领取两次住院医疗互助金。(2)意外伤害:会员因意外事故、烧烫伤导致残疾时,按照不同伤残程度最
11、高可以领取伤残互助金1万元;会员因意外事故、烧烫伤导致身故时,或者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其家属一次性领取身故互助金10,000元;会员在因病住院期间发生意外事故、烧烫伤导致残疾时,按照不同伤残程度最高可以领取伤残互助金20,000元;会员因病住院期间发生意外事故、烧烫伤导致身故时,或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其家属一次性领取身故互助金20,000元。(二)重庆互助互济活动条款为充分体现互助互济精神,最大限度地激发患病会员和家属战胜困难的信心,帮助他们度过难关,制定2018年度救助金、慰问金申领标准,本活动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注:根据资金结余情况,重
12、庆互助互济活动条款将每年度进行调整。)12018年度会员救助金申领标准(同一保障期内只能申请一次)(1)长期治疗费救助金(在同一个保障期内未享受过互助金的会员可以申领):凡会员因病在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扣除统筹支付后的自费部分(需医院正规发票,不含门诊发票) 9 ,可以在此保障期内累计,达到1万元-2万元(含2万)按1000元的标准申领救助金;2万元-3万元(含3万)按2000元的标准申领救助金;3万元-4万元(含4万)按3000元的标准申领救助金;4万元以上按4000元标准申领救助金。(2)大额医疗费救助金:凡参加重大疾病保障计划且在同一个保障期内已经申领过重大疾病互助金的会员,在医
13、保定点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扣除统筹支付后的自费部分(需医院正规发票,不含门诊发票),达到5万元-10万元(含10万)的按10%给予补助;10万元-20万元(含20万)的按15%给予补助;20万以上的按20%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2 2018年度会员慰问金申领标准(1)见义勇为慰问金:会员因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导致身体健康受到损害,受到县、处级或相应等级以上单位表彰的,给予慰问金3000元。(2)会员家属慰问金:会员的配偶或子女(为非互助会会员)在会员的保障期内首次确诊患重大疾病(仅限重大疾病30类)的一种或者多种时,同一保障期内可申领一次性慰问金 2000元。(注:首次确诊时间应在会员的同一个
14、保障期内;一个家庭内若有多名会员,其家属只能在其中一方申请慰问金。)(3)身故慰问金:在同一保障期内会员因病或意外身故的, 10 其家属可代申领一次性身故慰问金2000元。(三)2018年度继续入会政策1. 2018年继续参加重大疾病保障计划在2017年度保障期内的会员单位,今年继续参加重大疾病保障计划,参加标准仍然为30元/份,在续保保障期内享受保障待遇提升为12,000元/份。2. 2018年继续参加住院津贴保障计划在2017年度保障期内的会员单位,今年继续参加住院津贴保障计划,参加标准仍然为80元/份,在续保保障期内享受的保障待遇提升为每日60元(其中增加的10元由互助互济金支付)。一年可享受两次互助金申请,单次住院最多不超过90天,超过90天的按90天计算。单次申领金额最高不超过5,400元,两次最高不超过10,800元。三、进一步细化落实互助保障工作及考核要求2018年度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将列入2018年工会工作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到2018年12月底,2018年已参保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保障期到期日前2个月和保障期结束后15天内)续保,2018年未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会会员全员入会, 续保人数要达到100%。总参保金额要增量10%以上。四、进一步增添开展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将开展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要求,主动向本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