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科学院北京纳米能源与系统研究所2018 年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十一批)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编号:2018011中国科学院北京纳米能源与系统研究所(北京纳米能源与系统研究所)2018 年 10 月 31 日1目 录采购谈判邀 请函 .2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 .4第二章 谈判应答文件格式 .111报价函格式 .112谈判报价一览表 .123谈判报价明细表 .134技术需求逐条应答表 .14 5. 商务条款偏离表 . 156资格证明文件 .166-1 营业执照 .166-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66-3 制造厂家授权书 .17第三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18第四章 合同授予2中 国 科 学
2、 院 北 京 纳 米 能 源 与 系 统 研 究 所采 购 谈 判 邀 请 函中国科学院北京纳米能源与系统研究所(以下简称采购人)就“2018 年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十一批)”,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邀请合格供应商就以下所需货物及服务提交谈判应答文件。序号 仪器名称 数量01 梦回神州 1邀请合格潜在供应商可从即日起在采购人网站( )免费下载、查阅采购谈判采购文件。具体采购要求见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如参加本次谈判,请于 2018 年 11 月 2日的 15:00 前(北京时间)发送谈判应答确认书(以图片或 PDF 格式)到联系人邮箱,否则视为放弃谈判资格。供应商于 2018 年 11 月 5
3、 日的 9:00 前将谈判文件送达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0 号天工大厦 C 座 406 会议室,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于符合谈判资格的供应商随后进入到谈判程序。逾期送达的将不予接受并取消谈判资格。地 址: 北京海淀区学院路 30 号天工大厦 C 座联系人: 李老师电 话: 010-82854859E-mail: 中国科学院北京纳米能源与系统研究所(北京纳米能源与系统研究所)2018 年 10 月 31 日3谈判应答确认书序号 供应商名称 谈判标的物 备注123本确认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有效期 60 天,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单
4、位名称: 单位公章: 二一八年 月 日4第 一 章 供 应 商 须 知一、总则1、资金来源和谈判费用1.1 采购人已备好用于支付此次货物采购项目的费用,资金的使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政策和规定执行。1.2 无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谈判有关的费用。2、合格的供应商2.1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本次采购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均可参加谈判。2.2 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的与采购人为本次采购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相关文件委托的咨询公司或附属机构有关联。3、采购文件的澄清3.1 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谈判截止期前 1 天以前,按采
5、购谈判邀请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电报、传真等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对谈判截止期 1 天以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送给每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答复中包括所提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4、采购文件的修改4.1 在谈判截止期前,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潜在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为使潜在供应商编写谈判应答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应酌情决定延长谈判截止日期。4.2 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所有收到通知的潜在供应商应立即以电报、传真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二、 谈判应答
6、文件的编制5、谈判语言5.1 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应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56、谈判应答文件构成6.1 供应商编写的谈判应答文件应包括以下部分:(1) 谈判报价一览表及保证金(支票或汇票或汇款);(2) 报价函、谈判报价表及报价明细表;(3) 证明供应商合格性和履约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下列文件:a. 营业执照(影印件)b.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c. 制造厂家的授权书 (如果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不是供应商自己制造的,需提供)d. 在采购文件“技术文件”中明确要求的、证明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的其它文件(4) 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其伴随服务的合格
7、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下列文件:a. 本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和规格条款,是供应商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技术参数和规格条款出现重大偏离的,其报价将被拒绝;供应商也可提供优于技术参数及要求的设备b. 按采购要求逐条填报的规格响应表;(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和设计要求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谈判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采购文件列出的技术规格的要求,并且使采购人满意。)c.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所投货物的技术水平、性能特点。中标供应商在验收合格后必须提供给采购人完整的中文技术资料,包括技术说明书
8、、产品技术标准(含验收标准)、安装调试使用保养维修手册、产品原产地出厂合格证及出厂货物明细表等。d.供应商提供的整套设备及其组成部分必须是完整的、全新未使用的、功能齐全的,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规格型号及配置要求的原厂商、全新和合法正规渠道的产品(包括零部件),该产品同时应符合制造商对其销售、代理、安装、信息和知识产权等要求,并在报价文件中加以说明。e. 完整的备件和特种工具或服务等清单;f. 其它有关文件,如产品样本、产品鉴定证书等;g. 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补充文件。6.2 投标文件应包含投标书、报价一览表、投标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资格证明
9、文件、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及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主要内容,6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7、谈判报价7.1 供应的货物与服务提交项目现场交货价。报价中需包括制造和装配标的物所使用的材料、部件及标的物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产品税、销售税和其它税费;7.2 报价明细表应包括标的物各组成部分的分项报价、技术规格中特别要求的备件价格、安装调试费用、培训费用、其它伴随服务的费用等;以便于采购方评审。7.3 采购人有权选择分类报价中的部分报价作为计价标准。并签订合同。每份谈判应答文件的每种标的物(包括详细配置分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谈判应答文件中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7.4 供应商可对一个包
10、(设备)或多个包(设备)进行谈判,须以包(设备)为单位对包(设备)中全部内容进行谈判,不得拆分,评审、授标以包(设备)为单位。7.5 中标供应商负责送货上门(货物运输到指定实验室)、安装调试等,所有设备的安装及运行均要符合国家有关的规定和标准,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用及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负责。7.6 供应商若有其它优惠条件,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7.7 对于进口货物的外贸代理由采购方指定的公司实施,在报价中应包含相应的外贸代理费用,费用标准按照货物报价的 0.9%计算。8、报价货币8.1 供应商提供的进口货物以美元、欧元、英镑免税报价(我所为免税单位),国产货物以人民币报价。9、投标保证金(本
11、采购文件不适用)10、报价有效期10.1 报价有效期短于采购文件要求的,将视为非响应而予以拒绝。报价有效期从谈判截止日起至少向后延续 60 个日历日。10.2 在原报价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人可要求延长报价有效期。这种要求与供应商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7保证金。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要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11、谈判应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1.1 谈判应答文件应包括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并附带电子文档 1 份,每份谈判应答文件需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不符以纸质正本文档为准。11.2 谈判应答文件
12、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胶封装订成册, 由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除没有修改过的印刷文献外,谈判应答文件的每一页都应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用姓或姓首字母签字。11.3 谈判应答文件如有修改错漏处,修改处必须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三、谈判应答文件的递交12、谈判应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供应商应将谈判应答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用信封密封,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外需注明“请勿于(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打开”的标志字样, 并发致采购人。13、谈判截止日期13.1 采购人收到谈判应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采购谈判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间。13.2 采购人可以按第 3 条规定
13、,通过修改采购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谈判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受谈判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4、谈判应答文件的撤回14.1 供应商在递交谈判应答文件后,可以撤回其谈判应答文件,但采购人必须在规定的谈判截止期之前,收到书面通知。14.2 供应商的撤回通知书应按第 12 条规定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撤回”字样。四、谈判及谈判应答文件的评审15、谈判15.1 采购人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采购谈判。供应商应委派谈判授8权代表参加,参加采购谈判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15.2 按照第 14 条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谈判应答文
14、件将不予开封。16、谈判过程的保密性16.1 谈判开始后,直至向成交的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谈判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谈判无关的其他人透露。16.2 在谈判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谈判应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采购人施加任何违法违规的影响,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谈判资格。17、谈判应答文件的澄清17.1 为有助于对谈判应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采购人可分别在谈判中要求供应商对其谈判应答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在案,并由供应商授权代表当面签字确认。17.2 对采购人提出的澄清要求,供应商未能给予回复或拒绝签字确认的相关澄清内容
15、将被评审为“不合格”,其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8、谈判应答文件的评审18.1 谈判开始后,采购人将首先根据谈判应答文件递交顺序分别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并修正可能出现的谈判书内容偏差。18.2 采购人将通过谈判和对谈判应答文件的审核确定供应商的谈判应答文件是否为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若通过谈判后采购人认为供应商仍不能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该谈判应答文件将不予进行进一步评审。18.3 采购人将根据谈判应答文件中的内容和经供应商授权代表在谈判中确认的结果,对供应商进行详细评审。五、授予合同19、合同授予标准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能够满意地履行合同义务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20
16、、资格后审20.1 采购人将保留对报价最低供应商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义务进行审查的权利。20.2 审查将根据供应商按照第 6.1 条规定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采购人认为其它9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等进行审查。20.3 如果审查通过,则将合同授予该供应商;如果审查没有通过,则拒绝其谈判。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将对下一个次低报价的供应商的能力作类似的审查。以此类推。21、采购人授予合同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标的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和减少,但不得对谈判确认的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22、采购人接受和拒绝所有谈判的权利采购人保留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
17、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谈判,以及宣布采购程序无效的权利,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供应商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23、成交通知书23.1 “成交通知书”将由采购人确认谈判结果后发给成交供应商。23.2 在谈判有效期期满之前,接到书面通知的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通知要求准时到指定地点与采购方签订合同。23.3 未能成交的供应商将在谈判有效期结束前得到采购方的通知,并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办理退还保证金的事宜。24、签订合同24.1 采购人在发“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将通知成交供应商预定签订合同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30 天内完成。24.2 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第 24.1 条与采购人签约,采购人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成交决定。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次高评分的供应商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采购谈判。25、商务主要条款(具体内容以本文件的第三章技术规格为准,如技术规格无约定,依据本条款约定)25.1 交货期:收到预付款后 2 个月内将货物送达、安装到采购人指定地点。25.2 付款方式:外贸货物 100%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其中 90%货款凭装运单据付款,10%尾款在验收合格后 30 日内支付;国内货物签订合同之后预付 90%的金额,货到验收合格后付剩余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