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青岛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考核办法(试行) 的政策解读1、 青岛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考核办法是对哪些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的考核管理办法?答:本办法适用于青岛市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的考核管理,包括 所 有 承担护理保险业务并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2、负责对青岛市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进行年度考核评定工作的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对定点护理机构进行年度考核评定工作。市社保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定点护理机构考核评定工作;崂山区、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社保经办机构分别负责本辖区内
2、定点护理机构考核评定工作。3、对青岛市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考核的时间及范围?对定点护理服务机构考核按年度进行,主要依据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日常管理、业务开展及管理绩效等情况确定。定点护2理机构执行护理保险政策规定、履行服务协议、服务质量等情况,全部纳入年度考核范围。4、对定点护理服务机构考核是否设考核保证金?按什么标准确定?建立定点护理机构考核保证金。年度考核保证金按年度内拨付护理保险基金总额的 10%确定。5、依据年度考核结果,将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划分几个等级?答:年度考核结果与定点护理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评定、考核保证金扣拨、服务协议续签等挂钩。依据年度考核结果,将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划分 A、B、
3、C、D 四级。(1) 考核得分在 90 分及以上的,评为 A 级单位。其中,按照不超过全市定点护理机构总数 8%的比例评定年度诚信 A 级单位,给予表彰奖励,择优推荐参评省级 AA 级或 AAA 级定点机构。(2) 年度考核得分在 80-89 分(含 80 分)之间的评为B 级单位。当年度受到暂停新增业务 6 个月以下处理的,直接纳入 B 级单位(89 分)起步考核。(3) 年度考核得分在 60-79 分(含 60 分)之间的评为C 级单位。当年度受到暂停新增业务 6 个月及以上处理的,直3接纳入 C 级单位(79 分)起步考核。其中,年度考核得分在 60-70 分(含 60 分)之间的,按照每低 1 分扣减 1.5%的标准扣拨其年度考核保证金,在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后次月扣回。(4) 年度考核得分在 60 分以下的评为 D 级单位。对 D级单位,全额扣拨其年度考核保证金。限期 1 个月整改,整改期间暂停护理保险结算、暂停新增业务。整改到位并通过社保经办机构验收的,恢复护理保险结算;整改不到位的,不再续签协议或解除服务协议。(5) 年度考核为 C、D 级的定点护理机构,将作为护理保险重点稽查对象。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