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帝 都 海 鲜 港 总 经 理 株洲帝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1名,按照董事会的统一决策,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工作。总经理应由能驾驭酒店、餐饮管理的人员担任,并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总经理的权利:1、拟订公司发展规划、餐饮设置规划;2、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3、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工作;4、提名副总经理及财务主管,并报董事会核准;5、聘任或解聘员工及其他工作人员,实施奖励或处分;6、拟订和执行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执行公司财务制度;7、对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提出建议和意见;8、保护和管理的资产,维护公司的完整性;9、对董事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10、代表公司开展对外交流、合作经营、科研开发等方面的工作;11、总经理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总经理的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经营方向;2、认真执行董事会的有关规定和决定;3、实施公司的发展规划,执行公司的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4、不断探索经营规律,调动全体员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