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1管理干部安全履职考核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提升管理干部安全履职能力,特制定管理干部安全履职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一、考核对象:专业副总、科室及区队副科级以上管理干部二、考核内容:主要从业务保安及安全生产、安全质量标准化、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培训、日常安全工作五个方面进行考核。详见金庄煤矿管理干部安全履职考核标准。二、考核办法1.实行静态考核与动态检查相结合,日常动态安全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2.每季度进行一次管理干部安全履职考核。考核方式:由安全科、人力资源科、质标办提供基础数据,矿领导对业务科室考核评分。考核时间:每季度第三个月2530日。3.安全履职考核结果实行季度百分制,基础分值为100分,95分以上(含95分)视为考核达标,95分以下每少1分,扣除安全抵押1%。4.安全履职考核结果与管理干部安全风险抵押兑现挂钩,按照考核得分的百分比实施兑现,实行季度考评下季度核发。5.管理干部必须完成月度抓“三违”指标。副总工程师和安全生产科室及区队正职每月查处“三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