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推动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巩固省级文明单位成果,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十八大、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遵循规律,转变方式,提升水平”的工作主线,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切实履行检察职能,全面加强各项文明创建工作,努力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力争实现由“业务大县”向“检察工作强县”的转变,为文明固始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二、工作目标按照2017年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测评体系的内容和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文明创建工作任务,进一步强化文化育检,大力提高我院干警的综合素质,促进各项检察工作健康持续发展。三、组织领导(一)调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xx常务副组长:马xx副组长:院党组成员成员:各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处,马洪斌兼任办公室主任,罗明海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创建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接待、督导和宣传报道以及复查验收资料的整理